三網融合:從規劃到實施的距離

Jan05
  三網融合(電視、電信、互聯網)的概念早在1998年就已經提出,但因為當時的技術條件、行業管理體製及對未來民用信息產業發展的方向判斷等多種原因,及至隨後的中國電信拆分,此事不了了之。甚至在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第82號文,明確規定“電信部門不得從事廣播電視業務,廣播電視部門不得從事通信業務。這份著名的第82號文即成為阻止三網融合進展的政策問題。但是在國外,三網融合已經成為行業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歐美各國紛紛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允許廣電業務與通信業互相滲透。而在國內,隨著IPTV等新技術的興起,以及國家宏觀調控對減少資源重複建設、節約社會資源的要求,三網融合的概念再次興起。

  在“十五”規劃中,政府表示要“促進電信、電視、計算機(即互聯網)三網融合”。經過五年的發展,在“十一五”規劃中變為“加強寬帶通信網、數字電視網和下一代互聯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議,推進三網融合”。“規劃”中對在5年內推進三網從技術方麵整合基礎設施資源做了明確的要求。由“促進”到“推進”,透露出行業變革的重要信息:政府決心打破橫亙在三大產業中的體製壁壘。這一信息引起了業界對三網融合的新一輪關注,被認為在宏觀層麵點燃了新的政策火花。

  但是三網融合涉及到三個行業的最高管理者和各自的產業鏈,目前各方的發展現狀和未來的利益博弈將使得“推進”的過程並不能一帆風順。與國外隻有一部電信法不同,廣電、互聯網分別有各自的法律法規作保護。三網融合的真正實施,需要首先從法律方麵得到認可和支持。據專家透露,目前我國第一部《電信法》正在國務院法製辦進行最後一輪意見征求,在宏觀政策明朗下,“三網融合”極有可能寫進《電信法》。

  目前中國的三網融合,從規劃到政策,從法律到實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網融合實現的必備條件

  三網融合,需要巨大的市場需求空間、成熟的IT技術/基礎設施、適宜的業務模式、可觀的產業規模以及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法律環境等必備條件的出現。 這篇關於三網融合:從規劃到實施的距離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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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企業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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