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委九屆四次全體會議上述職述廉報告

Jan05
  在縣委九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上

  述職述廉報告

  ⅩⅩⅩ

  (2005年1月6日送審稿)

  剛才,我就縣委九屆三次全會以來履行職責所做的主要工作,向全會作了報告。下麵,根據上級紀委、組織部門的要求,我向全會報告縣委常委會和我本人200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2004年以來,縣委常委會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上級紀委全會精神,按照上級紀委的統一安排部署,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主要抓了四個方麵的工作:

  一、認真履行領導責任,全麵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黨風廉政建設關係到事業的興衰、黨委政府的形象和黨的執政地位。縣委常委會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有關規定和縣委製定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分工意見”、“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狠抓了工作部署和責任落實。一是明確領導責任分工。縣委常委會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分工負責抓好自己主管工作的同時,製定下發了《關於縣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分工意見》,以責任製的形式從職責上對常委會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麵進行了分工,明確到人。同時,按照市紀委的要求,及時報送了縣委、縣政府及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執行情況報告,並對20個鎮、84個縣直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2004年執行黨風廉政責任製的報告情況進行了監督和檢查,從而使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形成了黨政齊抓共管、領導分工負責的局麵。二是層層簽訂責任書。縣紀委三次全會後,我和蔣濤同誌代表縣委、縣政府分別與各鎮和縣直各部門的黨政一把手簽訂了《ⅩⅩ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各鎮和縣直各單位按照縣委的要求,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進行了層層分解,自上而下簽訂了責任狀,進一步在全縣上下建立健全了責任明確、分工具體、嚴密有效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係。三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製。縣委常委會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納入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考核範圍,成立了考評領導小組。在具體考核中,堅持平時抽查、定期檢查、年終考核相結合,采取領導班子自查、單位群眾測評、檢查組綜合考核相結合,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重用的重要依據,進而為黨員幹部拒腐防變提供了有力的約束機製。同時,對所轄和分管職責範圍內出現重大責任事故和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24名黨員幹部實行了責任追究。 這篇關於在縣委九屆四次全體會議上述職述廉報告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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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述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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