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行政執法局任副局長述職報告

Jan05
  我於2003年2月調到城管行政執法局任副局長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協助局長抓規劃建設執法監察工作、城市美化、亮化工作、城市管理設施開發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管理工作,分管規劃建設執法監察處、規劃建設執法大隊、城市美化亮化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設施開發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自己作為城管戰線的一名新兵,在這一年中邊工作邊學習,如果說對自己這近一年的工作,做一個總體評價的話,可以概況為:較快地熟悉了情況,適應了環境,進入了角色,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對分管工作有統一思路,配合的意識和創新的理念,在班子內其它成員的配合下,在機關和基層同誌們的支持下,較好地完成了分管工作任務。通過履行工作職責,也使自己對行政執法業務更加熟悉,執法水平有了進一步的提高,為今後更好地開展工作打下了基礎。現將一年來履職情況和自身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履行職責,創造性開展工作

  我剛到任就趕上加強市容環境建設這一係統工程全麵啟動,我所分管的工作在這一係統工程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為能履行好職責,我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克服工作中的困難,與同誌們一起堅持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經過努力,使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並達到了預期的工作目標。

  (一)研究規劃執法的工作規律,探索與之相適應的工作方法,加大規劃建設執法力度,提高工作質量。

  1、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方針,研究工作方法

  多年來,全市居民小區及街路兩側沒有經過規劃、土地等部門審批的各類違法建(構)築物一直是影響市容環境的重要問題。由於形成多年,情況複雜,特別是這些違法建(構)築物,大多與生產經營及人民生活密切相關,拆除、監管和處罰的難度非常大,群眾反響也很強烈。如果一律強製拆除,搞不好會造成政府與部分群眾的嚴重對立,甚至引起大批上訪,造成社會不安定。要幹好這項工作,既要考慮美化城市發展經濟,又要考慮解決和照顧百姓的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我提出製定規劃,分期清理,由主街路兩側開始逐漸向次街路和城市周邊地區推進,力爭在3-5年內解決違章建築問題的總體思路。在具體工作中區分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體現人性化執法,以教育和自行拆除為主,以強製拆除和處罰為保障,在上述原則指導下開展工作,收到較好效果。 這篇關於城管行政執法局任副局長述職報告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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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述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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