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心理學家:懲戒孩子的8個原則

Jan05

“北京大興親情滅門案中,那位親手殺了自己六位親人的李磊交代,作案起因是父母從小對他管教過於嚴厲,非打即罵,他從小就覺得活著沒有意思,年少離家出走時就有殺人的想法。李磊的交待,讓許多家長感歎:我們還能、還敢管教自己的孩子嗎?”

“如今是網絡社會了,父母對於電腦這些玩意兒還不如子女知道的多,還談什麽父母的權威?過時了吧?如果沒有了父母的權威,何談管教呢?”

在美國心理學家杜布森博士《勇於管教》最新版中文譯本新書發布會及“勇於管教善用獎勵”專家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和受邀家長們的討論讓人深思。的確,說到該不該管教孩子,在老一輩父母中可能還不是一個大問題。但是,獨生子女政策的推行,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理念中關愛教育的漸漸風行,網絡時代的來臨。種種因素困擾著中國家長:我們究竟要不要管教孩子?我們如何管教孩子?

“棍棒底下出孝子”,雖然已經邁入21世紀,在中國的許多家庭仍在奉行這樣的教子原則。薛女士是一個7歲男孩的母親,她說:“我的孩子在4歲之前,接受的是嚴父嚴格的棍棒底下出孝子,那真是非常嚴厲的懲罰。如此持續幾年後,我們認識到我們錯了,認識到應該給孩子理解和尊重,結果逐漸演變成我這個慈母的溺愛,現在我們意識到我們又錯了,小家夥現在造次得厲害。”

“薛女士的經曆並不是個案。正如美國頭號心理學專家、美國最高家庭顧問杜布森所言,許多年來,關於管教孩子的方法和原則一直廣受爭議,心理學家、兒科醫師、大學教授都在紛紛告誡父母該如何正確地養育孩子。遺憾的是,這些專家的意見常常相互矛盾,從而使父母在這個關鍵問題上不僅得不到幫助,反而陷入更大的困惑。或許,這就是育兒原則經常在嚴酷管教和縱容溺愛之間來回搖擺的原因。”北京關愛家庭中心創辦人、中國家庭文化研究會理事錢紅林說。

錢紅林說,如果滅門案疑犯李磊所言屬實,那麽他可能就是過於嚴苛的管教和壓抑的家庭環境所產生的悲劇人物。“嚴酷的管教沒有愛的表達,時常是父母情緒失控下的痛罵和暴打,令孩子屈辱、恐懼、憤怒,其後果是引發孩子的仇恨和暴力。”

另一方麵,有的父母認為孩子不需要管教,任其發展,相信終有一天,孩子會良心發現,轉而尊重父母並擁有良好的品格。結果奇跡沒有出現,在縱容和溺愛中長大的孩子往往不守規則、不善與人交往、品行不健全、不會感恩。首都師範大學李文道博士說:“湖北針對少年犯的一項調查表明,44%的少年犯來自溺愛型家庭,隻有4%的少年犯來自民主型家庭。心理學的研究表明,溺愛與犯罪的關聯性最高。”

嚴苛的管教和放縱有時會在一個家庭和未成年人身上交替出現,特別是未成年人進入青春期之後,父母往往會由於對子女表現的失望,從放縱進入過嚴的管束,或由於再也無力管教而放手不管,那就會出現雙重悲劇。

“勇於管教”的概念出自美國心理學家杜布森博士的《勇於管教》一書,該書的第一版寫於20世紀70年代早期,當時西方文化正處於20世紀20年代之後逐漸對傳統失去信賴,轉而依賴專家的時代,在育兒領域,傳統的育兒原則被漠視,而諸如行為學家華生的“不能對孩子表現出親情”、伍德華特博士的“容許孩子挑釁,無需父母幹涉孩子長大後也會有一副好品行”等育兒原則在美國父母中流行,父母的育兒原則常在嚴酷管教和縱容兩極之間搖擺,給眾多青少年留下性格創傷。《勇於管教》一書的出版,在美國父母中引起強烈反響,到20世紀末修改後再版,共發行300多萬冊,影響了眾多美國家庭。  

專家們認為,與美國上世紀70年代的情形比照,“勇於管教”在當代中國社會也意義重大。   

“讓我們看看現在是一個什麽樣的時代,隻要打開電腦,各種誘惑撲麵而來,而孩子們的分辨能力並不高,網絡遊戲天天想著讓孩子們如何入迷。這樣一個時代,不勇於管教,就是放棄了做父母、做老師的責任。”李文道博士說。  

“中國目前大部分都是‘六一’兒童,在6個長輩的寵愛中長大的孩子,對其如何教育在曆史中鮮有經驗可循。我們有時不是不願管教孩子,而是不知如何管教孩子,這實在是一個性的過程。國家的未來在下一代,如果一個孩子小時候敢打父母,長大後他必然會不尊重法製,我們不能培養出自私和以自我為中心的下一代,這是中國麵臨的一個大問題,在此情形下,重提勇於管教,意義非同尋常。”來自台灣,曾任教美國公立小學的哥倫比亞大學生教育學碩士陳黃怡文說。  

專家們認為,杜布森博士40年來倡導的“勇於管教的五個原則”值得中國父母借鑒。   

“五個原則是:第一、培養孩子對父母的尊重,第二、最好的溝通機會通常在管教之後,第三、避免喋喋不休的嘮叨,第四、不要讓孩子陷入物質享受,第五、在愛與管教中建立平衡。”錢紅林介紹說,“杜布森博士認為,其中,培養孩子對父母的尊重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原則。這不是為了滿足父母的自尊,而是因為孩子與父母的關係會為日後孩子對其他人的態度打下基礎。孩子早期對父母權威的看法,將成為他以後對學校管理者、執法人員、雇主以及其他共同生活工作的人的態度的基礎。另一個方麵,如果一個孩子在15歲之前,經常違抗父母、嘲弄父母的權威,那麽,當孩子步入青春期時,他會對父母希望他接受的價值觀和信仰嗤之以鼻。如果父母不值得尊重,那麽,道德、國家、價值觀和信仰都不值得尊重。”  

“當然,杜布森博士認為,尊重必須是雙方的,父母應當小心保護孩子的自尊,永遠不要貶低他們,嘲笑他們,或是令他們在朋友麵前難堪。管教不是不加辨析地對孩子進行管製,而需要父母判斷孩子不受歡迎的行為是否是對父母權威的公然挑戰,當父母設立了界限,如要求2歲孩子‘不能獨自穿馬路’,要求10歲的孩子‘ 上網須有時間限製,且有內容限製’,17歲的孩子‘男女同學約會須遵守晚八點前回家、不可發生性行為’,他們還公然違抗後,父母必須根據結果來決定采取何種形式的管教措施。”  

針對杜布森博士提出的罰站、掐脖子後的一塊肉、打屁股等管教措施,“究竟能不能打孩子”成為與會專家和受邀家長們討論的熱點。 

“打與不打,不是症結,為什麽打,才是關鍵。很多人在管教孩子的時候,沒有先處理好自己的情緒,結果將打孩子演變成了情緒發泄,有一個父親竟然能連續1 個小時對孩子拳打腳踢,這不是管教。正如杜布森博士所強調的,管教是以愛為前提的,如果心中有愛,絕不會不停地打孩子一個小時。”陳黃怡文說。  

今天,我們怎樣管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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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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