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在開始,累積說“不”的權利

Feb19
文:沐沐
  
  我家旁邊有一家外貿店,不大,十幾平米的空間擺滿了各種好玩的東西。我經常會去逛逛。店主是一個年輕的女孩,M姑娘。這個店開了五年了。
  
  兩年前,她在門口放了一個小牌牌:本店營業時間中午11點到晚上7點,周二,周六全天休息。
  
  剛開始跟朋友路過這家早早停止營業的小店,大家的反應是:老板真任性。
  
  後來我在營業時間裏去那家小店轉了轉,人不多,就跟M姑娘聊了聊。我指著那個精致的營業時間表說:“你現在的營業時間有點短呢。”
  
  M姑娘笑了笑:“不算短,每天八小時。這樣我可以有時間去生活,可以去看電影、逛街、也學點東西,也可以陪我男朋友。”
  
  我說那你這樣不就是放著錢不賺嘛。
  
  她搖搖頭:“那也不能一直把幫我綁到店裏。努力賺錢不就是為了贖身,可以對現實說‘不’嗎?”
  
  後來跟M姑娘熟絡了。也知道這家小店剛經營時的艱辛。
  
  前三年,M姑娘每天在店裏待的時間超過了十五個小時。早上不到八點就開張,尋思著趕上家長送小孩上學回來正好進店看看;晚上十點半才閉店,如果有顧客在,就一直開著。她出去進貨也要家人來看店。這樣持續了三年。終於可以不用全天開張,給自己一些休息時間,為自己“贖”了身。
  
  前幾天,又去那家小店,店裏多了一個小美女雇員。門口的小牌牌居然還在,營業時間還是每天八小時,每周五天。
  
  M姑娘沒在店裏,我問小美女:“你來幫忙了,店主還是不肯延長營業時間啊?”
  
  小美女回答,我們老板說了,我們是一家小店,不用服務每一個顧客,服務一部分顧客就好了。
  
  M姑娘的邏輯確實有道理,小店服務一部分顧客就好了。我也依然記得兩年前她說的同樣有道理的那句話,努力賺錢是為了贖身,可以對現實說“不”。
  
  五年來,M姑娘的小店,從全天營業,到縮短營業時間,到有全職雇員幫忙,她一點一點給自己積累更多的自由和對現實說“不”的權利,她也珍惜了自己這權利,實現了更多時間自由。
  
  經常聽到周圍的人提到太多的不得已,不得不加班,不得不晚睡,不得不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不得不對著討厭的人眉開眼笑,不得不跟男朋友異地相望……在太多無奈麵前,我們似乎還沒有足夠的底氣說‘不’,於是倍感生活的不易與煎熬。
  
  似乎生活的常態,就是一個不得已接著一個不得已。被不得已充斥的生活,幸福自然無從談起。
  
  人生需要儲備,說“不”的權利,也需要積累,或自己積累,或他人代為積累。
  
  M姑娘無疑是智慧的,在沒能對現實說‘不’的時候,默默的努力著為自己積累說‘不’的權利,終於不再需要迎合每一位顧客,每天在店裏的時間也從十五個小時,壓縮到了八小時,以後會更短。她珍惜這說“不”的權利,為自己“贖”了身,實現了更多時間自由。這個過程,是五年的努力。
  
  謝霆鋒在Lucas一歲生日時說,I fight so you donnot have to .
  
  龍應台在寫給兒子安德烈的一段話裏也說的清楚:“孩子,我要求你讀書用功,不是因為我要你跟別人比成績,而是因為,我希望你將來會擁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有意義、有時間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謀生。”
  
  這兩個爸爸的期望,是孩子在他們的未來,能積累更多選擇的權利,盡可能的減少“不得不”和“被迫”,這樣才能過得更幸福。
  
  這也是蔡康永在奇葩說中談到的一個消極的幸福標準。
  
  他說,我對於幸福一個重要的標準,就是可不可以常常保持對不喜歡的事情說不要,說不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因為你不用強迫自己掉入一個泥沼中無法脫身,讓你失去了說不的權利,你會失去幸福感是你對很多事情都沒辦法說不了。在人生做重大決定的時候,永遠都要想一想這個重大決定有沒有剝削我們說不的權利。累積越多說不的權利,我們就越容易開心。
  
  我喜歡這個消極的幸福標準,對不喜歡的事情說不要,真的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隻可惜,現在的我們,還沒有積累到足夠說‘不’的權利,還有那麽多的不得已,這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在不得已當中,一年又一年重複度過之後,這種權利的儲備,依然是空白。
  
  總之,在沒有說‘不’的底氣之前,抱怨和逃避都是沒有用的。唯有默默努力,趁年輕,給自己積累更多說‘不’的權利,也為幸福做儲備。
  
  在疲憊的時候,在想放棄的時候,可以鼓勵自己,今天的每一份努力,也許就可以為明天減少一些不得已,不想做的事情可以不做,不想見的人可以不見。進而對外來的一切,覺得好就接受,覺得不好就拒絕,而不是一直深陷在“被迫謀生”的泥潭中。 這篇關於從現在開始,累積說“不”的權利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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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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