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就是一天最多做七件事

Feb19

  每天忙不完的突發任務,把無數職場人弄得焦頭爛額。別忘了,“效率決定競爭力”,保持一顆清醒的頭腦、合理安排每天的工作,也許就能出奇製勝、事半功倍。
  
  日本效率專家鬆本幸夫建議,手頭任務一大堆時,首先,最好先把任務分類,找出優先順序。可以按“緊急”“重要”兩個標準,先做“緊急又重要”的事情,接著快速完成“緊急不重要”的任務;“重要不緊急”和“不緊急不重要”的任務,則可以暫時放在一邊。
  
  微軟公司創辦人比爾·蓋茨根據自己的經驗提醒大家,每人每天最多隻能做7件重要的事,比如開討論會、發通知郵件、拜訪客戶等。如果一天的工作清單上超過7件,就不必再列了。因為不一定每件事都非要“今天”完成,否則會心有餘力不足。
  
  先“思考”再“行動”。對於一些需要詳細考慮的任務,不必匆忙動手,可以利用吃飯、散步等時間先琢磨,累積到了一定階段,你會自然才思如泉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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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勵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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