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文書的規範寫法(之三)

Jan08

外事文書的規範寫法(之三)

4.外事電報
外事電報指各級國家部門、機構及人員同外國相應機構及人員進行外事往來,為祝賀、慰問、吊唁及備種事務性聯係而製發的一種簡要文書。抬頭應寫清受電人國名、地名、職銜、姓名,落款要寫明發電人職銜、全名或機構名稱和發報地點。

外事文書的文體要求

使用外事文書首先要注意格式,不要用錯。如外長和外交代表使用正式照會,不要用普通照會的格式,非外交代表機構使用對外函件,不要用照會格式等等。

人稱要與文書格式相適應。正式照會、外交函件、電報均是以簽署人的口氣用第一人稱寫成。普通照會一般以單位名義用第三人稱寫成,稱對方也用第

三人稱,一般不用“貴方”或“貴館”等措詞,而是重提受照機關的名稱。以機構名義書寫的對外函件也用第三人稱。

簽署者與受文者要相適應,即人對人、單位對單位。如:正式照會是人對人,普通照會是單位對單位。在個人對個人的外交文書中講究身份對等,如總理對總理,外長對外長。但也有特殊情況,如大使作為國家的全權代表可對外長、總理、元首,而一般隻對外長。其他的對外函件可根據實際情況書寫。

客套用語要與格式相適應。如普通照會開頭的“×××向×××致意”這一客套用語不能用作個人函件中的開頭語,非對外機關發的對外文書也不用這一套語,照會結尾的致敬語使用時要注意與對方的身份、關係和場合相適應。如,致處的文書一般用“順致敬意”或“順致崇高的敬意”;給外交部和大使館的文書則一般用“順致最崇高的敬意”。事務性的文書,也用“順致崇高的敬意”。致敬語不能自成一頁,應緊跟正文後麵另起一段。

稱呼方麵,文書抬頭即受文人的職銜、姓名等要全稱,文中第一次出現職銜、姓名也要全稱。第二次出現則可用簡稱。

文書信封和文中的抬頭的國名等均用全稱。文中第一次出現時用全稱,以後可用簡稱。有些國家由於發生政變或其他原因,國名可能改變,須隨時變更。

對外文書一般以本國文字為正本,但為了使收件人能夠確切理解文件的實質內容,往往附有收件國文字或通用的第三國文字的譯文。本國向外國常駐代表機關發送事務性函件,也可僅用本國文字,不附譯文。較為重要的文書則附以譯文為好(有的國家譯文本上注有“非正式譯文”字樣)。各國套語用法以及行文格式與中文不同,翻譯時要注意,應符合各種文字的用法。一般函電也可用接受國文字或通用文字書寫。


電報例一:賀電

×××(日本×縣首府名稱)

×××縣知事×××閣下:

欣聞閣下連任貴縣知事之際,我謹向閣下表示祝賀。

祝貴縣在閣下的領導下繁榮昌盛,人民幸福。

中國××省人民政府省長×××

一九××年×月×日於××


電報例二:慰問電

×××(州首府名稱)

×××州長××閣下:

驚悉閣下因車禍負傷,謹向閣下表示誠摯的慰問。

中國××省人民政府省長×××

一九××年×月×日於××


電報例三:祝壽

××××(日本縣首府名稱)

××縣日中友好協會會長×××先生:

在您××歲壽誕之際,我代表××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並以我個人的名義,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賀。

祝您健康長壽。

中國××省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會長×××

一九××年×月×日於×× [文章來源:中國外交網]

上一頁[1] [2] [3] 這篇關於外事文書的規範寫法(之三)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1i部分文章為網絡轉載,部分出處不明,如果有相關文章無意侵犯閣下之權益,希望來信說明!


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禮儀常識
相關的標簽:外事 文書 規範 寫法 之三 外事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