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努力構建和諧海關

Jan05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同時,對於實現全麵建設現代化海關的總目標,不斷推動海關事業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筆者認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然要求推進民主法治建設,作為國家進出關境的監督管理機關,海關被賦予了行政執法和部分刑事執法的職責和權力,隻有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在構建和諧海關的過程中大有作為,才能為和諧社會的建設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對構建和諧海關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同誌強調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其中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麵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要求,是海關各項工作的前提。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製度化、法製化,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健全社會主義法製,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保障社會和諧方麵的重要作用。沒有健全的法律製度,沒有公民法治素質的提高,沒有依法辦事的落實,就不可能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就不可能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諧社會建設就無從談起。海關是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是參與國家執法和經濟管理的重要政府部門,擔負著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職責,是保障社會法治、市場公平、社會安定的重要力量,責無旁貸地應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參與者和建設者,也隻有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能為國家把好關,才能確保海關工作最終達到“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目的。 這篇關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努力構建和諧海關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1i部分文章為網絡轉載,部分出處不明,如果有相關文章無意侵犯閣下之權益,希望來信說明!


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心得體會
相關的標簽:和諧 海關 構建 努力 能力 提高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