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區政務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Jan05
  同誌們:

  這次全區政務會議非常重要。會議主要是為了傳達貫徹省市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會議、消防工作會議、評議行風會議、安全生產會議、民營經濟會議以及經貿工作會議等6個會議精神。剛才,對2003年全區機關形象測評民主評議行風情況進行了通報和表彰,簽署了2004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責任狀,建能副區長和張華副區長就省、市6個會議主要精神進行了傳達,並結合我區實際,就如何進行貫徹落實進行了周密部署,講得很好、很到位,我完全同意,務請大家結合實際,切實抓好貫徹落實。下麵,我講幾點意見。

  一、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行政許可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行政法製建設的一件大事,對政府工作必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行政許可法是繼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之後,又一部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重要法律。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是對現行行政審批製度的重大改革和創新,將促進政府對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進一步製度化、規範化、法製化,也將有力推進政府管理創新和職能轉變,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我們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執政為民、全麵推進依法行政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真正把貫徹實施這部法律,作為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作為政府法製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一是要全麵把握行政許可法的精神實質和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行政許可法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一係列製度、措施,不僅是對行政許可本身的規範,也是對整個政府工作的全麵規範。

  (一)行政許可要依法設定。設定行政許可屬於立法行為,應當符合立法規定。行政許可法規定,隻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和省會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依法設定行政許可,省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法定條件設定臨時性行政許可,其他國家機關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這就意味著現行的行政審批事項,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都必須一律予以取消,徹底改變行政審批過多過濫的狀況,進一步維護法製統一,確保政令暢通,消除市場分割、地區保護和行政壟斷;同時,也要求我們必須大力推進政府管理創新,改變管理方式,加快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促進政府職能的根本性轉變。 這篇關於在全區政務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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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領導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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