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寬容過了變放縱

Feb19

  作者:劉誠龍    明朝呂文懿,曾當過首輔,據說宅心仁厚,有回帶了仆人,到街頭亂溜達,“忽一人凶凶而至”,呂相未及躲避,那廝“遽批公頰”,打得呂相兩眼冒金花。打人不打臉,打臉是最傷人尊嚴的,最惹人心裏冒火嘛。仆人看到主人無故挨打,氣不過,“仆人欲毆之”,呂相喝住了仆人,“公戒之勿與較”,掩著發熱的臉,帶著仆人回家了。    一個是街頭小廝,一個是堂堂宰相,小廝居然欺負到宰相頭上來了,宰相使個眼色,手指稍微勾一下,這廝不死也要脫層皮。可是呂相修養好,並不與這廝計較,白白吃了個啞巴虧,走了。這就是強勢人物難得的寬容之心,寬厚清慎,犯而不較,呂相之人品,算得上美德了。    故事若是這麽結局美好,那真是一樁美事;可是後來發展,卻並不好。    事情是這樣的。這廝打了呂相耳光後,碰到另外一位漢子,這廝也不客氣,碰人就打。挨打的人,沒呂相人品高,與這廝打了起來。呂相跑了過來,對挨打者說:算了算了,吃點虧,不是大事,吃虧是福嘛。那挨打者,也蠻聽勸,將這廝放了過去,嘟囔一聲。走了。    過了一年,呂相聽仆人說,菜市口今天處決了一人,呂相忙問是誰。仆人告訴他,不是誰,就是去年打你耳光的那人,為什麽?那家夥持刀與人打架,將人一刀捅死了,被官府判了死刑。    呂相聽了,心裏很不好過,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呂相自我檢討,他對那家夥的死,負有責任,“使當時與之較,送公家責治,可以小懲而大戒。吾但欲存厚,養成其惡,陷人於有過之地。”    呂相能讓人,而人被處了刑,他並不幸災樂禍,反是自責生憫,寬容是一種品質,其品質的核心要義是什麽?    這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思考的課題。寬容?寬容之寬,到底該有多寬?寬容之容,到底當有多容?    古人給我們提供了一個量化標準,事不過三。你打我?嗯,我不還手;你還打我,我再讓你;接連三次了,你還欺負我。好,那對不起,你是老虎我也要來咬一口;拚上老命,也要對你反複欺負人,說不。    事不過三,三,當然是個虛數,意謂多次也。事不過三,那事自然是壞事。容許他做壞事,須有個限度,不能無限次地讓他犯凶,無限次地讓他逞惡;聽憑他犯錯誤,聽憑他胡作非為,那就不是寬容,是寬縱了,是縱容了,那便會讓他積小惡成大惡,那就不是愛他,是害他了。    寬容的要義,不是一味對人好,而是對人負責,這便包含著兩個途徑:一是以仁義之心,容他之過,不計較他;二是以仁義之心促他改過,要計較他——可讓他犯些錯、有些過,但不能讓他永遠犯錯,無限次行過,那才是真寬容。 這篇關於小心寬容過了變放縱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1i部分文章為網絡轉載,部分出處不明,如果有相關文章無意侵犯閣下之權益,希望來信說明!


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為人處世
相關的標簽: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