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好習慣,做到準時和敏捷

Feb19
有一位哲人曾經指出,在現代各類事務的活動中,構成偉大的要素有兩條——能力與敏捷。前者往往是後者的必然產物。因為,一個人能夠懂得光陰的可貴,而不肯輕易放過一分一秒的時間,則最後的生命,總會印上“準時”的標記。
  
  凡是真正成功的領導,身上都透射著一種“做事敏捷”的習慣。一個人做事常常不準時,赴約會常常遲到,付款常常延緩,則在人際活動中,別人對他會產生不信任的心理。他的內心也許是很忠誠、很可靠的,但是別人卻不管這點。
  
  在人際活動中,從事事業的最重要要求,就是“準時”與“敏捷”。所以,凡是不能敏捷做事,不能準時赴約,必不能得到他人的信賴,縱然他心懷忠誠。僅僅心中的忠誠,又如何彌補他行動的遲緩?
  
  一個人做事,能夠不錯過一分一秒,他在事業上,一定能大獲成功。拿破侖說他之所以能擊敗奧國的軍隊,就因為奧國的軍人不懂得“5分鍾”時間的價值。“每錯過一分鍾時間,”拿破侖說,“即是多給予‘不幸’以一分可乘之機。”
  
  事情進展到關鍵時,準時做事的人,能夠不浪費自己的時間,也不浪費他人的時間,因此,他的目標更容易得到實現。拿破侖有一次請他的將士同他聚餐,因為各將士不能依時而到,所以就一人獨嚼起來。待到各將士姍姍而來時,拿破侖已經要餐罷離座了,說:“諸位!餐時已過,現在我們應立刻辦公了!”
  
  有的人就因為不能敏捷、不能準時,遂至失掉了晉升及得到高位的機遇。
  
  在那些珍惜時間並肩負重任的人看來,不能準時是一種不可寬恕的過失。
  
  有一次,樊德比爾總約一個青年人在上午10時到他辦公室談話。事先,這位青年人曾經委托樊德比爾替他介紹一份工作。這天,樊德比爾預備在談話之後領他去見一位鐵路總辦,因為鐵路上正需要一個職員。青年在10時20分去約見,但樊德比爾已經不在辦公室了。他已赴另一個約會去了。幾天以後,青年請求樊德比爾重新會見。樊德比爾問他為何上次不準時到來?青年回答說:“先生!我是在那天的10時20分到的。”樊德比爾立刻提醒他,“但我是約你在10時來的!”“是的,我知道,”青年支吾地回答:“但是20分鍾的相差,沒有什麽大關係吧!”“不!”樊德比爾嚴肅地說,“能否準時,是大有關係的。你不能準時,所以就失掉了你想得到的位置。因為就在那一天,鐵路上已經錄用了一個職員,而且容我告訴你,青年人,你沒有權利可以這樣看輕我20分鍾時間的價值,而勞累我在這段時間苦苦等候你。在這段時間中,我正要趕赴另外一個重要的約會呢!”
  
  已故的莫爾士告訴他的朋友,他將他自己的每一小時的時間,當做價值1000元。青年人都承認以莫爾士那樣的人,把自己時間的價值,說得這樣高貴實在不為誇張;然而他們自己,卻常虛擲寶貴的光陰。他們沒想到光陰對於自己,是同對於莫爾士一樣的貴重!
  
  魯迅說得好:“浪費別人的時間,無異於圖財害命;浪費自己的時間,無異於慢性自殺。”
  
  凡是對於今日的事務不能當日料理清楚而要挪用“明日”時間抵補的人,能夠期待他在事業上得到成功嗎?隻有機警敏捷、一呼即應的人,才是能夠得到勝利的人。
  
  敏捷、準時習慣的養成,像別的習慣一樣,來自一個人幼年的環境與訓練。凡是一個兒童,在父母吩咐他做事時,常說“等一等”;教師吩咐他做功課,常常會忘掉;而在他遊戲沒有完畢以前,不肯去做任何正事,這個兒童長大以後,一定是一個不能敏捷、不能準時的人,一定是一個坐失良機、懶惰的人。
  
  納爾遜侯爵說:“我一生事業的成功,就在每做一件事,必提前一刻鍾下手。”
  
  “準時在君王是一種禮貌,在臣民是一種義務,對辦事的人是像衣食一般的需要。” 這篇關於做事好習慣,做到準時和敏捷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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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為人處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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