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與罰的思考

Jan08

  企業管理的最高境界據說是無為而治,即所謂的無形的管理,這種管理靠的是企業文化、是共同的價值取向和一個有著共同願景、和諧團結又特別能戰鬥的團隊,當然,他們往往還有一個領軍人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企業家,他的人格魅力是團隊的靈魂。
  無形的管理,是一種理想化的管理境界,大部分企業一時還很難完全做到,於是我們就必須通過有形的管理推動企業往前走。有形的管理,主要指企業的規章製度,人們常說無規矩不能成方圓,因

此企業必須要有規章製度,而企業規章製度的執行與落實往往通過企業的獎懲製度作為保證,許多人相信“胡蘿卜加大棒”是行之有效管理良策,然而要用好“胡蘿卜加大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獎懲的誤區
這些年來許多企業為了激勵員工或者懲戒員工,他們想出了各式各樣的方法來。但是結果卻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甚至有時候適得其反,這是為什麽呢?我想這些企業總是簡單地理解獎與罰,以為訂幾條獎懲製度就可以萬事大吉,一勞永逸了,殊不知簡單、生硬的管理常常走向願望的反麵。企業在獎勵和懲罰員工方麵最常犯的也是最應該避免的誤區:
第一,企業需要有好的業績,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以簡單地進行量化,這樣一來,有些領導就去獎勵那些看起來最忙,工作最久的人;對那些有創新精神、工作效率高的員工,反而批評他們工作不刻苦耐勞。
第二,產品的質量、服務的質量是打造品牌的關鍵,是企業的生命線,然而要求質量的同時並沒有從實際出發,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環境、技術,卻設下不合理的高度與要求,於是努力工作也得不到獎勵甚至還要挨批評。考評的標準不合理,獎罰形同虛設。
第三,企業遇到的問題如果能與員工共同麵對,往往讓員工有一種當家作主的感覺,主人翁精神油然而生,這時應當引導員工對問題提出切合實際的治本的方案,我們如果把獎勵給了那些花花綠綠的治標的方法,對忠誠的員工無疑是個打擊,獎懲走到自己的反麵。
第四,企業管理需要公正、公平、公開、需要明了簡單,結果我們卻獎勵了那些使事情複雜化和製造瑣碎的人,這樣的獎懲往往使人事關係複雜化,企業正氣難以得到伸張,小人得誌。團隊建設是企業興旺發達重要環節,因此,和諧工作環境的營造、相互鼓勵、相互諒解與寬容,是企業留人、環境留人、團隊留人,有的領導偏愛那些愛打小報告的員工,獎勵那些最會抱怨且光說不做的人,這將會直接影響企業和諧環境的建設。
第五,在市場競爭如此激烈的今天,創新是企業的命脈,我們需要有創意的人,卻總是責罰那些敢於特立獨行的人,而且獎勵墨守成規的人。於是企業就出現了這樣的局麵:創新是老板的事,我們隻要當聽話的員工就好了,老板整天雙眉緊鎖,冥思苦索,員工低頭幹活,事不關己,這樣的企業怎能發達?
第六,節儉是企業永恒不變的方針,而我們卻以最大的預算增幅,來獎勵那些將我們所有的資源耗得精光的職員,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問題是投入與產出,而管理學關注的也正是企業如何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好得收益,如果獎懲隻看收益不管投入,那麽資源的浪費就在所難免,最終的局麵將不可收拾。
第七,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來自於團隊,因此團隊的合作、團隊的和諧我們必須時時去維護,可是有些領導不從全局出發,一時興起,重獎團隊中某一成員而犧牲了其他人,中國古代“二桃殺三士”的故事,無意中在我們企業裏重演,這是不當獎懲的悲劇。
第八,一說到獎勵,我們馬上就想到金錢,把獎勵的方式統統歸結為物質獎勵,其實對某些員工來說,領導的讚許有時比錢還需要,金錢買不到對一個人價值的肯定;而對於另一些員工尤其是年輕的員工,一個外出參觀學習的機會、一個繼續深造的機會,對他們來講要勝過幾百塊甚至幾千塊獎金。
獎罰不當,不但不能起到應有的獎懲效果,反而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造成一部分員工的工作情緒消極,心裏不平衡,怨聲載道,而這樣的獎懲無異於飲鴆止渴。

獎勵的藝術
管理既是一門科學也是藝術,獎勵作為一種重要的管理手段也要講究藝術,獎勵的方式、時機、地點、數量都應當十分注意,十分講究。
有一個美國的例子很能說明如何應用獎勵的重要性:一個有錢的老太告訴她兒子說,“別擔心錢的問題,我去世之後你會有很多錢”。這位美國老太很長壽,她一直無法理解兒子為什麽盼望她逝世。顯然,如果她讓遺產建立在她長壽的基礎上,她兒子的表現就會完全不同了,如果她這樣說:“隻要我活著,每年年初我都會給你5萬美元。但我去世之後,所有的遺產都歸慈善機構”,她兒子肯定會支持她多活些年頭。如果她這麽說了的話,他就會從她生命的延長中獲利,而不是生命的縮短!可見正確應用獎勵是管理者不容忽視的問題。

獎勵,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調動職工積極性的有效手段,孔子說過,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適當的獎勵,適時的鼓勵,使受獎者以工作為榮、以工作為樂,如果員工能真正做到以工作為樂而不是厭惡、逃避、應付,那麽,可以說獎勵已經充分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管理者在應用獎勵這個管理工具時,要時時把握因時、因地、因人的分寸,做到恰如其分,使獎勵的效用最大化:
一、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要相輔相成,配合得當,兩者不可偏廢,但物質與精神孰輕孰重,如何把握,要因人而異。因為這兩種獎勵形式在各人心目中的效價不一樣,有的人追求精神鼓勵強烈,給他們物質獎勵未必能起到應有作用,有的人則與此相反。當然,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場合,需求也不一樣。
二、獎勵的分配要逐步滿足,與其一下子滿足到很高的水平,不如分期分批地逐步滿足使其年年有所增長,有所盼望。
三、獎勵方式要創新,不能老一套。重複會產生心理疲勞,老一套的獎勵反覆使用,已經成為一種形式,失去褒獎、激勵的作用了。
四、在獎勵問題上,不論職位高低,責權大小,應做到公平合理,按照功過大小,劃分不同檔次,不同的形式,一定要克服平均主義,平均的獎勵實際上性質已經改變了,那不是獎勵是福利。同樣,獎勵也不能輪流坐莊,那是變相的平均主義。
五、獎勵切忌論資排輩,因為薪資中已含有這樣的因素,獎勵應體現企業對員工階段性的評價,這樣的“獎”才有“勵”的作用。
六、獎勵應與溝通相配合,應當在獎勵之前或者獎勵之後,不失時機地與受獎者進行溝通,讓獎勵的良性效應得到充分的發揮。
七、獎勵要及時,所謂及時,即隨時發現優良的行為應及時進行表揚、鼓勵,這樣既能使被表揚者能夠趁熱打鐵、再接再勵做出更大的貢獻,又能對群眾起到促進的作用。如果時過境遷,“放馬後炮”,群眾的印象已經淡漠,再進行獎勵,積極的作用就會差得很多。

總之,管理者千萬不要把獎勵當作企業管理的靈丹妙藥,認為一獎就靈,其實獎勵也好,懲罰也好,隻是管理的一種輔助手段,我們不可把獎懲當作管理的全部,更不能誤把獎懲當作目的。[ 作者: 鄭鳳媚 | 文章出處: 管理與財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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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為人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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