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講述:細讀加班人的如意小算盤

Jan08

  八天長假,集聚在一起的職場人士一下子分散到了世界的各個角落,有的外出旅遊充分沉浸在大自然中,享受著閑雲野鶴般的清閑,也有的選擇這個特別的日子,讓自己步入婚姻的殿堂,美滋滋品味著幸福的味道;還有的仍奔赴在工作的戰線上。然而,長假過後,不同休假類型的人,各自都盤算起了自己的“小九九”。記者特邀勞動專家為職場人士一一解讀。

  類型1:部分休假日加班型

  職場困惑:

  1、加班期間,公司會不會發加班費?若沒有加班費,能不能輪休?

  2、按實際稿費計酬的加班,若由於寫出的稿件未采用,有沒有加班費?

  [案例]

  長假值班,但上交的稿子未采用

  小嚴在一家民營企業報社工作,這個長假領導安排他加班2天。

  與一般的接電話,做筆記不同,他的加班既要有創意,還要寫得出彩,若作品能刊登,才能獲得加班費。這個國慶假日的前2天,他寫了2篇報道,但是主管都認為不理想未能錄用,這樣,他不僅拿不到稿費,更不要說加班費了。以往,他的同事都是按稿費乘以3或者2,而沒有刊登的稿件則不記酬。

  對此,小嚴感到很困惑,像他這種計件型工作沒有績效是不是就根本沒有加班費一說呢?按理說,自己的加班費應該日基本工資乘上3倍,可是自己的收入又該如何乘呢?

  [律師解讀]

  稿件未見刊不支付加班費,做法不合理

  法律專家:上海得勤律師事務所劉軍傑律師

  一般來說,加班費應該以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算得出日工資,然後按規定乘以3或者乘以2,如果在國慶法定假日中,那麽就乘以3,而如果是調換的休息日,那麽就乘以2。

  該案例中,要看小嚴如何與單位約定的,是否將相關條款寫在單位的勞動合同中。小嚴所在單位以其稿件未見刊不予以支付加班費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比較合適的方法,應該是小嚴日基本工資乘上3,對於基本工資,一般合同中都有員工的固定工資一欄。至於他的稿費方麵的獎勵,可以參照當初他們之間所簽訂的協議,相互可以協商。

  [TIPS]僅4成表示會有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以及今年“十一”的放假安排,用人單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可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據智聯招聘通過對5000餘名職場人的調查顯示,近兩成職場人“十一”期間因工作的需要會堅持在工作崗位上。但職場人是否能夠按照國家規定拿到應有的加班工資?調查顯示,職場人表示根據以往的經驗,單位不會支付加班費用和給予其他福利的職場人,在加班的人中占到了六成。

  另外四成的人中,13.7%的職場人表示自己的單位會安排倒休,12.8%的職場人表示單位有自己的規定給予自己加班費用或者福利,僅13.7%的職場人明確表示自己的單位會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

  類型2:代人值班,趁國慶節賺錢型

  職場困惑:

  1、假如在找人代替值班的過程中,發生了差錯,誰來承擔責任?

  2、在代人值班過程中獲得的報酬,是否需要納稅?

  [案例]

  她代人值班代人陪逛

  小靜是一名大學生,這個國慶長假她一天也沒有休息,沒有像其他的同伴回武漢的老家,一方麵因為甲型H1N1流感的緣故,家裏人也不主張她回去,何況對於家境也不寬裕的她,覺得回去也免不了花費很多。另一方麵,她也想為自己積攢點零用錢,這樣,她可以買自己喜歡看的書,可以給自己的生活改善一下。更重要的是,她還可以提前體會一把社會,讓自己增長些見識。國慶8天長假她每天都有安排,除了給一位公司白領代值班外,她還擔當起了陪逛一族。當然,她代為值班的隻限於接電話,做筆記類的文職工作。除了代人值公務班,她還做了一回陪逛。而之所以擔任起陪逛,是因為節前看到網上的一則帖子,留言者聲稱因為自己要外出加班,沒空陪女友,所以想找個女孩陪陪女友。於是,小靜便接下了這筆生意。這個長假,她收獲了近1000元錢的收入。不過,幫別人值完班後,她心情並不輕鬆,因為她一直提心吊膽,生怕在代別人值班過程中發生差錯,她實際上一直有一個疑問,就是若代別人值班,發生差錯,誰來承擔責任?

  [律師解讀]

  代人值班若發生差錯,主雇用人首先承擔責任

  法律專家:上海得勤律師事務所劉軍傑律師

  該當事人代人值班是一種個人行為,她與雇傭者形成了一種雇傭關係,其付出勞動,獲得一定的報酬,從這個角度,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合法行為。不過,這裏涉及到一個問題,如果當事人在代人值班的過程中造成差錯或是其他不當行為導致公司損失,這時候主雇用人自己還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代人值班者也自然會承受相關的風險,因為畢竟他們之間是民事雇傭關係,雇用人必定會追究他的責任。

  至於代人值班者替人值班獲得報酬,無可非議,不過它應該符合相關的稅收規定,如果達到相關數額,也應該依法納稅。

  類型4:休滿8天,實屬不易型

  職場困惑:

  拜金融危機所賜,可休滿8天

  在一家電子工廠工作的小丁告訴筆者,今年國慶,公司破天荒的按照國家規定放了8天,這簡直是“史無前例”,其實更多的是拜金融危機所賜。

  由於金融危機的影響,公司上半年尤其是第一季度基本上處於半停工狀態,他們也基本上是上半天歇半天,因為沒有訂單。

  但隨著經濟形勢的回暖,他們工廠也開始慢慢恢複了往日的生機和活力,但依然沒能恢複到金融危機前的狀態。在金融危機前,碰上節假日,他們必定是要加班的。

  根據匯豐銀行最新的一項“新興市場中小企業信心指數”調查顯示,在經曆2008年第四季度的下滑和2009年第一季度的低穀之後,新興市場的中小企業信心大幅提升。在中國內地,受訪的中小企業主要分布於製造業、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和服務行業等,其中製造業占到企業總量的37%。

  類型3:8天+年假或婚假,延長假期型

  職場困惑:

  1、累計休假,時間較長,公司會扣除員工的全勤獎或績效獎嗎?

  2、婚假休了,還能休年假嗎?3、正好國慶結婚,若沒時間休婚假,可以想休的時候,再休嗎?

  [案例]

  國慶長假加上婚假,她總計休了18天

  在某培訓機構上班的王小姐無疑就是“8+X”的受益者。由於是晚婚,可以休十天的婚假。自己的婚期定在了"十一",但是婚假卻從"十一"的前一周就開始休了,領導也很爽快地批準了。再加上正式休假前為了準備婚禮而零零散散請的幾天假,算下來王小姐休假的總天數共18天。

  王小姐的假期過的很愉快,可是自從她從同事那裏聽說因為休假,她很有可能拿不到這個月幾百元錢的全勤獎之後,她就再也開心不起來了,她不明白,婚假不是可以帶薪休的嗎?憑什麽就把她的給扣了,這不是非法克扣嗎?

  還有,王小姐還有一點困惑,就是休完婚假後,她今年還能不能再申請休年假?

  [律師解讀]

  帶薪休假,僅指的基本工資

  法律專家:承義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的王冰律師

  據王冰律師介紹,現在公司的薪酬體製一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全勤獎金+福利”,而帶薪休假中的“薪”指的是基本工資,不包括績效獎金和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和全勤獎的發放權在公司手中,具體發放辦法,根據各家公司的實際規定執行。所以,上麵王小姐由於休了婚假,公司根據自己的全勤獎發放辦法,不給王小姐全勤獎,也是合法的。婚假和年假並不衝突,休完婚假還可以提出休年假,但不管是休婚假、還是休年假,都需和所在單位進行溝通,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申請。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TIPS]

  婚假“有效期”,一般一年之內、在一個公司有效

  陳先生在國慶節期間結婚,本來也打算休一個婚假加長假,但工作不允許,現在正是單位最繁忙的時候,陳先生的工作又屬於“包幹到戶”型,他手上有好幾個項目,他不做就沒人可以做。並且如果不做就沒有獎金,而他收入的大部分都來自於獎金。最後陳先生不得不在工作和蜜月之間違心地選擇了工作。婚假的事隻好推到節後再說。但節後又要忙活一陣子。陳先生擔心等自己可以休婚假的時候,婚假已過了“有效期”了。

  王冰表示,婚假的確是有“有效期”的。一般來說,這個有效期是從領證的那天算起,一年之內有效。也就是說,如果想休婚假的話,最好在領證一年之內把它休掉。同時婚假隻在一個公司有效。如果在甲公司工作時沒有休,到了乙公司之後是沒辦法再補上的。

  記者 韋蔡紅 莊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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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朝九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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