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青年富豪賺錢榜

Jan04
  新周刊從這些財富英雄們相同的財富神話中,我們看到的是截然不同的創富人生。

  再偉大再有錢或者再平凡再沒錢的人都要在其人生的過程中邁過30歲這個年齡門檻。

  鬆下幸之助、霍英東、默多克、李嘉誠、理查德·布蘭森、劉永好、比爾·蓋茨、阿布拉莫維奇、陳天橋……這些財富英雄們,他們的而立之年恰好走在人生與財富的十字路口,這也許不是偶然。他們的“今天”是我們時代的財富偶像,他們的“昨天”——創業過程被一遍遍傳成了商業神話。如果把他們放置在“三十而富”麵前,他們其實30以前就明白。

  日本:鬆下幸之助/1927年

  觀點:“首先是創造優秀員工,然後是製造電器。”傳奇:1927年,30歲的鬆下注冊了成熟的電器商標“NATIONAL”——這便是日後的Panasonic,在此之前,他是一個從做電燈插座起家的小公司創辦人;提出了成熟的“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被西方世界級的大企業沿用至今;同樣在這一年,他首次運用免費贈送的推銷術讓汽車車燈這樣的小產品做到了27萬個的銷售業績,全日本第一。而到1928年,31歲的鬆下已經是日本第一富豪了。

  中國香港:霍英東/1953年

  觀點:“賣樓花”傳奇:1953年的香港進入一個人口劇增時期,住房嚴重不足,形成對土地和樓宇的龐大需求。30歲的霍英東審時度勢,在這一年成立了立信置業有限公司。他觀察到當時的地產商都是整幢房屋出售的,從買地、規劃、建樓以至收租,資金周轉期很長;若周轉不過來,地產商就隻好自己“跳樓”。於是他提出了“預售樓花”,並提倡分期付款。這分層預售“樓花”和分期付款的經營方式在當時確是個大突破,一時地產商紛紛效尤,成為香港房地產市場的一大經營特色。那一年,全港都瘋狂了似的,許多人卷進房地產業的旋風裏。從1955年到1965年10年間,香港地產業蓬勃發展,霍英東也因此成為香港地產界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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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4日,歸檔到目錄人物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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