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黨委規範化建設試點工作意見

Jan05
  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強基固本工程”的成果,全麵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不斷強化鄉鎮黨委在農村三個文明建設中的領導核心地位,保證和推進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參照《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縣委研究確定了鄉鎮黨委規範化建設的初步意見,並決定在部分鄉鎮開展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市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總體部署,通過建立和完善學習培訓、議事決策、選拔任用、重大事項管理、激勵約束等五項機製,形成配套科學規範的製度體係,確保“按規矩辦事”。以發展作為第一要務,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把鄉鎮黨委自身建設與加快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鄉鎮黨委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為實現全麵建設小康舒城起步階段的目標任務,推動和促進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和完善學習培訓機製

  1、健全中心組學習製度。鄉鎮黨委每年都要製訂詳細的學習計劃,中心組每月必須集中學習一天,並定期交流學習心得體會。係統學習政治理論知識、經濟知識、科學文化和法律知識等,不斷提高領導和工作水平。

  2、健全鄉鎮幹部學習培訓製度。鄉鎮幹部每月集中學習不少於一天,每人每月寫一篇心得體會。應對大規模培訓幹部的需要,及時安排幹部參加上級組織部門組織的各類崗位培訓。同時,鼓勵幹部堅持業餘自學,參加各類成人教育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3、加強學習培訓的督查和考核。對鄉鎮黨委的集體學習和班子成員的個人學習情況,年中抽查、年終納入鄉鎮幹部年度考核。嚴格執行鄉科級幹部任職資格考試製度,凡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任職資格考試的,一律取消任職資格。 這篇關於鄉鎮黨委規範化建設試點工作意見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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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計劃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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