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法庭建設規劃書

Jan05
  第一章總體概述

  第一節項目名稱

  一、項目名稱

  某某人民法庭

  某某人民法庭

  某某人民法庭

  二、項目建設單位:某某人民法院

  三、項目負責人:

  四、項目投資估算:156.585萬元

  五、項目建設期限:

  第二節市區基本情況

  市區是中心城區,總麵積169.6平方公裏,建成區麵積20.4平方公裏,轄區一鄉兩鎮、九個街道辦事處。全區有蒙、漢、回、滿、朝鮮等22個民族,總人口40餘萬人,其中常住人口30萬人,常年暫住人口12萬人,流動人口日均2萬人。

  第三節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法院基本情況

  人民法院位於,全院現有13個內設機構,分別是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立案庭、行政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政工科、辦公室、調研室、法警隊,有三個派出人民法庭,分別是南新街人民法庭、永巨人民法庭、城郊人民法庭。現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102人,其中包括院長1人、副院長3人、紀檢組長1人、庭長13人、副庭長8人、審判員42人、書記員22人、法警8人、工勤人員4人,負責轄區內所有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審理及執行工作。從近三年案件審理情況來看,人民法院年均受理各類案件4500餘件,受理案件數量年均遞增15%左右。

  第二章法庭概況

  第一節紅山區人民法院基層法庭基本工作職能

  人民法院所轄的三個基層人民法庭,承擔著全區各類合同、侵權、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審理;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艱巨任務.由於基層人民法庭處於審判工作的最基層、最前沿,因而人民法院承擔的審判工作任務相當大一部分是由基層人民法庭來完成的。

  第二節紅山區人民法院基層法庭基礎設施情況

  人民法院的“兩庭”建設,按照上級的要求,雖然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使部分基層法庭的建設達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建設的“五有”標準,但由於法院經費嚴重不足,曆史欠帳較多等因素的影響,造成三個基層人民法庭至今沒有自己的辦公和審判用房,不得不暫借房屋,作為審判辦公用房,隨著案件數量的逐年上升和人員的增多,派出人民法庭現有審判用房的麵積、布局已不適應審判工作的基本需要,嚴重影響了人民法庭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這篇關於人民法院法庭建設規劃書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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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計劃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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