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的六大基本準則

Jan08

這是一篇有關於做人的六大基本準則的文章,由收集整理,希望做人的六大基本準則能幫助到您

如何做人, 做人的六大基本準則

我遍觀曆史上那些聖賢名臣,以及近代的傑出人物,乃至平凡的平民,隻要一生做到以下六點準則的其中之一,或全部,不是居家富甲一方,就是成聖成賢,為後人景仰。而我們很多人,從跨入成年到漸漸年老,終生糊裏糊塗,不知做人的道理,白白浪費了一生的生命,而終生也和窮困潦倒為伴,實可悲,亦可歎。何不學這六大做人的準則,讓自己一生得人尊敬,做個成功人士,讓家人為你感到榮幸呢?

第一不爭:不和任何人去爭。我取自己應該得的,不應該得的不要。絕對不發脾氣。“小不忍則亂大謀”能忍常人不能忍之事,才能行人所不能行之事,退一步海闊天空,爭一分魚死網破,能做到“不爭”就是有涵養,人家想要就讓給他,不和他爭,少要一點沒關係,這樣我也不用受氣,他也心滿意足,皆大歡喜。

第二不貪:無論什麽物質,夠用就可以了,什麽也不貪。我的東西,你需要就送給你,沒有吝嗇的表現。我們生活的這個物質世界,他有他的規律,就是有對立性,有黑就有白,有生就有死,有多就有少,多到極點,就會變為很少很少,就象什麽都沒有了。“物極必反”嘛。人不能有貪心,夠用就行了,夠了還去貪更多,就會連自己原來那份都貪沒了。夠自己用,就是到了“極”點,更多就變沒了。當然了,如果你是為社會大眾謀福利,所得的財富才留下夠自己用的一點,其它全部回報社會的話,那就多多益善,因為那不算是貪,不為自己的不是貪。人家想要你的東西,那就給他,不必吝嗇,你放心,沒有人會提出很非份的要求的,那些自己不需要的東西,他要就給他拿去。不貪的範圍,包括財、色、名、食、睡,無論什麽東西都是那樣,足夠就可以了,什麽都要適可而止,貪太多沒有利,反而害處很大。沒有貪心的人,生活永遠是富足的,快樂的。

第三不求:不向外邊去求東西。所謂‘人到無求品自高’。不求就有高尚的人格。凡是有人格的人,都是少欲知足。不貪財、色、名、食、睡的人,心中多麽安樂,內心沒有恐懼。自己隻要自己的勞動所得,不去求那些非份財名,不要求自己那天買彩票中大獎,隻要你沒有求的心,心裏就沒有胡思亂想的念頭出現,也不會為這些非份的事情牽腸掛肚,自尋煩惱。

第四不自私:無論什麽東西,屬於大家的,公共使用,不必藏起來自己用。不要見到什麽東西,或得到什麽東西,就先想到自己,能和大家分享的就拿出來和大家分享,隻有有這種不自私的心,才能真正得到人們的尊敬。

第五不自利:就是舍己為人。有利益之事,讓給他人去做。反之,沒有利益的事,留著自己去做。絕不貪圖名聲財富,這種沽名釣譽的事,是自私自利的思想。做人不要存自利的想法,你給人家一分方便,人家會給你二分方便,古德有雲:“吃虧是福”隻有真有大智慧的人,才能理解這句話,這句話放到現實中,比方兩個做生意人,一個急功近利,隻貪圖眼前小利,一味加大利潤,在旁人眼裏他的生意有聲有色,很會攢錢。是個很出色的生意人。因為生意就是以利潤為最終目的的。而另一個很老實,所有商品,隻加百分之一的利潤,所得的利潤僅僅夠維持公司日常運行,如果遇到價格波動,第一批商品進價比第二批低很多,而市麵上大家都是以最新進價來出售,他還是很老實,雖然第一批低進價商品還很多,但還是把第一批商品按原進價賣完了再提價賣第二批高進價的商品。他就是這樣經營,經營了三年的利潤所得比不上第一個生意人一年的利潤所得,大家都笑他是大傻瓜。可是十年之後,由於他出色的銷售量,大多商品生產廠家都搶著進入他的商場,逼得他不得不向銀行貸款在各地多開幾家分店,也是由於他良好的信用,銀行也巴不得貸款給他。就這樣,二十年之後,他的商場遍布全國各地,他的收入也躍升全國第一,而原來第一個商人的市場卻早在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這篇關於做人的六大基本準則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1i部分文章為網絡轉載,部分出處不明,如果有相關文章無意侵犯閣下之權益,希望來信說明!


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為人處事
相關的標簽:如何做人 做人的六大基本準則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