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依戀、迷戀與愛情

Jan08

一提到這些話題,大概很多陌生朋友必然以為我是個久經“戀場”的高手。我自然是想做“高手”的,想想那種三招之內就能將對方擒於馬下的威風,就算比不上衛青、霍去病,至少也算得個豹子頭林衝啊!

  可事實簡直讓我有點無地自容——我隻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理論家”而已。即使生逢其時,可以混跡於梁山泊,估計也要排在第109位了。不過,好在本人對這東西頗有“悟性”,加之活了30多年,“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想來在這裏說說還算不得妖言惑眾。

  一、喜歡

  很多人都說過,“我愛過一個人,但是……卻沒對她說出來。錯過了……”述說的人往往深情款款,傾聽的人也不免唏噓感歎,似乎上天造化實在弄人,簡直就是存心讓有情人難成眷屬。

  可事實果真如此嗎?

  如是真愛,為何不敢表達?不過是怕拒絕、怕沒麵子、怕做不成普通朋友罷了。然而,若是對這些都還心裏沒底,不了解對方,何以談“愛”?若是了解了卻連表達的勇氣都沒有,更何以承載兩個人的未來?我打賭,如果將這種送去質檢所鑒定的話,不消一刻鍾便可得到準確結果——隻是“喜歡”而已。

  喜歡,是一種能夠喚起愉悅的。喜歡一個人,會滔滔不絕地與他說笑爭辯,會在閑暇時溫暖地想像他在做些什麽,會為他或有趣或滄桑的經曆而捧腹大笑、唏噓感慨,會為他的種種可愛發出毫無心機的微笑。

  喜歡,離“愛”很近,又離“愛”很遠。它是一種讓人拿得起也放得下的。喜歡一個人,會在看到他親密地拉著戀人走過時,心中湧起淡淡的失落;會在聽說他就要離開時,心中漾起戀戀的不舍。然而,隻需極短的時間,這心中的種種“異樣”就會平複。其狀貌,正如咱們新月派的徐大詩人在他的名作裏說的,“我輕輕的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

  喜歡,是看到一個人的優點而不去想他的缺點的一種,也是一種單憑理智就能從容取舍的。當我們發現我們所喜歡的那個人不過是一個戴著我們所喜歡的麵具,而麵具後的真容惹人憎惡時,我們可以失望但卻輕鬆地離開。因為,喜歡一個人,說到底,是他能給我們帶來快樂。

  二、依戀

  很多女孩愛上成熟男人是因為離不開他父兄般的關懷,恰如許多孤弱的大男孩戀上具有母性光輝的姐姐。

  依戀一個人,會把他看得高大萬能——有難解決的問題,第一個想到問他;遇到危險事情,第一個求助於他;陷入苦悶彷徨,第一個向他傾訴……

  依戀一個人,會無數次地在夜深人靜時細細回味他帶來的種種溫暖,會在心底泛起甜蜜的溫柔,會在聽說他離去時驚慌失措,甚至,會因此而痛苦得輾轉反側……

  這似乎就是“愛”了。

  然而,依戀與愛之間還差著最重要的幾步——能安然地享受他帶來的溫馨,卻不了解他在想些什麽、需要什麽;能熱切地期盼與他偕老,卻不去、也不敢想象有朝一日他淪落時是否仍能對他傾心如故。

  依戀,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一種“需要”——近似親情,卻比親情功利。

  依戀,不是僅憑理智就能夠從容取舍的。依戀所養成的慣性,會讓我們在看清楚我們所依戀的那個巨人其實十分渺小、甚至卑劣醜惡的時候不肯自己的眼睛。因為,我們不願失去那種寄托、那種依靠……

  三、迷戀

  這是最缺少理性的一種。

  “他簡直就是我夢中的白馬王子(白雪公主)!”、“她正是我理想中要找的人啊!”——許多“一見鍾情”的男女都興奮地如是說。

  所有人都還記得幼年時讀過的童話。

  童話的開頭,王子和公主一見鍾情;童話的最後,王子和公主很快結婚了。結婚後呢?童話裏不再寫了。為什麽呢?大概是作者實在為難——告訴人們王子和公主婚後彼此間突然發現王子變成了青蛙、公主變成了灰姑娘嗎?那不免太煞風景了。

  可是這煞風景的事現實中卻是常有。

  迷戀,常常讓人魂牽夢繞,心裏眼裏隻有他。而其實,這時的“他”卻並不是他本人,而隻是你從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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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人生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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