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兩個條例心得體會(中心組)

Jan05

今年2月,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嚴格遵照執行。在這裏,我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的情況,談幾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一、對“兩個條例”的內容及其實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認識

  這兩個條例實施,是理論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堅持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體現了黨內民主,加強了黨內監督,保障了黨的權益和先進性。兩個條例作為黨內的配套措施,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我們黨的法規和製度建設,又各有特點、各有側重。黨內監督條例側重於事前監督,監督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於事後的處理,適用範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還有一個不同的就是兩個條例的依據和發源有所不同。黨內監督條例總章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製定本條例。依據是按照黨章,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按照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際來製定的。

  1、對《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

  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製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範性文件,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製定這個條例是全麵推進黨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們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製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個條例的製定,表明我們黨在製度建設上有了新的進展和新的成果。其次,製定這個條例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製約體製的需要。在我們黨的建設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領導行為,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實現黨的自覺性和組織的監督製約相統一,要在全黨提高自身自覺性的基礎上,依法治黨。第三,製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還很嚴峻,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體製上的弊端、監督不力和紀律鬆弛這些方麵。這個文件的出台,是我們黨風建設的需要,是製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這篇關於學習兩個條例心得體會(中心組)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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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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