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政績觀(稅務)

Jan05

政績觀是對政績的總的看法,包括對什麽是政績、為誰創造政績、如何創造政績和怎樣衡量政績等問題的認識和態度。政績觀直接反映領導幹部從政的價值取向,是領導幹部創造政績的思想基礎。有什麽樣的政績觀,就有什麽樣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為,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能取得什麽樣的政績、創造多大的政績。領導幹部的政績觀正確與否,不僅影響著領導幹部的健康成長,更關係到黨和國家的事業發展,關係到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

所謂政績,我認為是指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行職責所取得的工作實績,是領導能力的整體展示,是德才素質在實踐中的綜合反映,是組織和群眾評價、使用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

關於政績為誰創的問題,我認為,認真實踐“三個代表”,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為人民辦實事、好事,才是政績。具體到稅務工作,就是要不斷提高服務意識,優化經濟環境,不斷塑造服務型稅務機關。一個黨員領導幹部,為人民辦了實事、好事,在工作中創出了政績,必然受到人民群眾的讚揚和擁護。現在有些幹部,創政績不是為群眾辦實事,而是做給上級領導看,為個人撈取政治資本,於是怎麽“顯眼”怎麽做,怎麽有利於突出個人怎麽做,怎麽能博得領導歡心怎麽做,一切圍繞頭上的“烏紗帽”做文章,我認為應堅決杜絕。要想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不能隻掛在嘴上,搞“虛功”,而是要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辦事,要從群眾最關心、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入手開展工作,創造政績,把我們黨的根本宗旨切實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空談誤國,實幹興邦。政績不是吹出來的,而是幹出來的。在如何創政績的過程中,本人認為要牢固樹立實幹觀念,既要肯幹,又要會幹,要力戒漂浮虛假之氣,大興勤政務實之風。創政績,首先要肯幹。凡是人民需要,組織交給的工作,都要積極去幹,並努力幹好。艱苦、貧困地區的工作,矛盾複雜單位的工作,棘手的工作,攻堅的工作,自己沒幹過的工作,為後人打基礎、沒名沒利的工作等等,往往也是最能顯示才幹、最能出政績的工作。其次是要會幹。實幹不等於蠻幹。實踐證明,許多人並非在主觀上沒有為人民服務的願望,但是,他們仍然把工作做壞了。因此,領導幹部不僅要有創政績的強烈願望,還要有創政績的真實本領,這就要求我們要加強本職崗位業務學習,邊學邊幹。 這篇關於我的政績觀(稅務)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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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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