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的實施意見
Jan05
關於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的實施意見各居民委員會:
按照山東省、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環境保護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社區居民的環境意識,樹立良好的環境道德和行為規範,倡導綠色文明,提倡綠色消費,大力推進環境宣傳教育的社會化,特製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創建“綠色社區”是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創建生態城市和文明城市,實現城市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的基礎,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兩個文明的結合。通過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提升市民的環境意識,培養公眾良好的環境倫理道德規範,促進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將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公眾日常生活之中,以達到全麵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促進環保工作的深化和發展的目的。
二、“綠色社區”的基本條件:
1、社區居民委員會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將環境保護工作列為社區重要議事內容,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管;有健全的“綠色社區”創建領導小組,有比較完整的綠色社區發展計劃和工作思路,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環保公益活動,堅持與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結合起來,人人動手,美化家園。
2、逐步形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公眾參與機製。根據環境教育計劃和活動主題,並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環保紀念日,定期組織社區居民參與各類環境保護活動,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動,人人都參與,全年參加活動的人次應占社區居民總人數的30%以上。
3、社區居民應具有較高的環境意識,樹立良好的環境道德和行為規範,逐步將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試行垃圾分類,自覺回收廢電池、廢燈管等,拒絕“白色汙染”,不吃野生動物。 這篇關於關於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的實施意見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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