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意見

Jan05
  為加快我市園林綠化建設步伐,優化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城市生態功能,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根據《城市綠化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國發[2001]20號)和《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和評選辦法》,結合池州實際,提出池州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以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為載體,充分利用山、河、江、湖、城等自然資源,不斷強化城市生態環境建設,全麵提高城市綠化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環境,努力把池州建設成為具有“山水韻味、綠化品味、生態美味”的園林城市,早日實現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目標。

  二、總體目標與指標分解

  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總體目標是:2006年建成省級園林城市,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0%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麵積達到6平方米以上;2007年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5%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麵積達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街道綠化按道路長度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95%和80%以上,市區幹道綠地率不少於25%,居住區和單位庭院綠地率在30%以上,舊城改建項目綠地率不低於25%。基本形成組織管理到位、規劃設計科學、景觀保護得力、綠化係統完整、市政設施配套的建設格局。

  三、主要任務

  (一)編製城市綠地係統規劃

  結合城市總規修編,整合池州的自然生態曆史文化資源,編製《池州市城市綠地係統規劃》,並廣泛征求市民意見,經批準後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同時組織編製《池州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通過規劃手段,指導城市公共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的合理布局,確保城市綠地係統建設總量適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樣、景觀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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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計劃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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