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設局關於城市客運停車場遷移的實施意見

Jan05
  市建設局關於城市客運停車場遷移的實施意見

  為加強城市客運管理,減輕市區道路交通運輸壓力,減少城市噪音汙染和廢氣汙染,提高城市客運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關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製定城市客運線網布局,合理設置營運線路站點”的規定,結合我市城市公共客運發展規劃和我市城市公共客運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實際,經研究決定,停止使用濱河停車場,啟動新建的馬蘭灘停車場和鐵磨溝停車場。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兩個新建停車場的使用和客運車停放安排

  1、馬蘭灘停車場(西客站)停放的客運車共計43台。包括:古交到河口的公交客運車(11台)和古交到東塔(11台)、原相(8台)、岔口(8台)、白家溝(3台)、閣上(2台)5條線路上的鄉村客運車。其中古交到河口線(11台車)為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公交線路。

  2、鐵磨溝停車場(東客站)停放的客運車共計86台。包括:古交到馬蘭(25台)、屯蘭(4台)、雁門(26台)、加樂泉(19台)4條線路上的公交客運車和古交到大南坪(2台)、曹坪(3台)、三岔口(4台)、石千峰(2台)、神堂岩(2台)5條線路上的鄉村客運車。其中古交到馬蘭、屯蘭、雁門、加樂泉4條線(共73台車)為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公交線路。

  3、古交到邢家社的客運車輛(4台)在頭南峁蔬菜批發市場停放。

  二、組織實施和時間安排:

  整個遷移過程分三個階段進行,從2005年5月20日開始至6月25日結束。

  (一)宣傳教育階段:從5月20日—5月25日。

  由市客運辦負責,市交警大隊和新聞單位參加,向經營者和群眾宣傳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及合理設置城市客運場站設施有關規定和知識;宣傳停車場遷移對優化城市發展服務環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動員經營者積極配合做好遷移前的準備工作,確保順利遷移。 這篇關於市建設局關於城市客運停車場遷移的實施意見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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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計劃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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