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紀檢監察2005年工作要點

Jan05
  召陵區司法紀檢監察2005年

  工作要點

  2005年,召陵區司法局紀檢監察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以省紀委五次全會、司法部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和市紀委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麵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意預防”的戰備方針,以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為統攬,加大監督、辦案和預防力度,開拓創新,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為新區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一、加強思想道德和紀律教育,嚴格遵守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十二條規

  要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教育,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建立完善由紀檢監察部門帶頭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以權力觀教育為重點,認真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活動,大力開展示範教育和警示教育,認真踐行省委作出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十二條規定。進一步提高黨員幹部的思想道德素質,強化紀律觀念,增強廉政、勤政、良政意識。

  全體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十二條規定即:1、不許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對送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的,要堅決拒收,無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組織。對違反規定送錢收錢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照有關規定處理;2、不許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違反規定的,領導幹部要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組織責令辭職,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3、不許幹預和插手各類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市場經濟活動,違反規定的要進行組織處理或給予紀律處分;4、不許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禮品饋贈,違反規定的,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5、不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人或者親屬應由個人支會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支付、報銷,違反規定的,給予紀律處分;6、不許用公款旅遊或者以考察、學習、培訓、招商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得購買、更換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轎車,違反規定的,給予紀律處分;7、不許在分配、購買、建造住宅中侵犯國家、集體和人上利益,違反規定的,給予紀律處分;8、不許借婚喪嫁娶之機收斂錢財或侵犯國家、集體利益,違反規定的,給予紀律處分;9、不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性活動,違反規定的,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10、不許觀看淫穢影視書畫及表演,不許接受OK服務,違反規定的,要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領導幹部參與財博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照規定處理;到國(境)外的,要從嚴懲處;11、不許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對跑官要官的,要嚴肅批評教育,並由組織部門記錄在案,兩年內不予提拔重用。在重要崗位上的要予以調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堅決撤下來。是後備幹部的,取消後備幹部資格。對行賄買官的要一律先免職,再規定處理。對受賄賣官的,要依法依紀嚴懲不貸。對跑官要官製止不力,造成和人嚴重失察失誤的,要嚴肅追究責任;12、不許在民主推薦中搞拉選票等非法組織活動,違反規定的要堅決查處,已經提拔的要堅決撤下來,並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這篇關於司法局紀檢監察2005年工作要點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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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計劃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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