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質量責任製

Jan05
  質量責任製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規範全體職工的質量工作行為,使考核和工作製度化,杜絕職責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嚴、處罰不準確等現象的發生,從而達到提高產品質量的目的。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部全體正式職工和臨時工。

  3考核辦法

  質量部和/或公司決策層授權考核人員根據違規行為的情況、性質、對產品影響程度,對顧客的影響程度以及違規行為發生時的主客觀原因,把違規處罰程度分為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六個等級。500元以上處罰由質量部報總經理辦公室審定,總經理批準,以專題通報公布。

  4具體內容

  4.1技術中心

  4.1.1產品設計室

  a)在產品設計中,由於結構、尺寸、技術參數等不合理,造成產品質量不可靠,滿足不了顧客的要求,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b)對於新產品試製、設計技術人員要跟蹤到車間,負責驗證可靠性。如果在投放顧客50台(套)內,滿足不了顧客要求,技術人員負有跟蹤、驗證責任,對責任者要分別給予200元以上處罰。

  c)為滿足顧客對產品質量改進的要求,產品設計室必須及時補充、修改有關技術標準、圖紙、資料等。若因補充、修改不及時,影響產品質量或使質量問題得不到解決,每出現一次,對責任者給予100元處罰。

  d)在對產品回用審批程序中,產品設計室對超出標準的數據內容,有權決定使用,但對其質量影響負責,若因審批不慎重,不正確而發生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200元處罰。

  e)對在生產現場中出現的設計問題,原則上當天要給予答複,提出處理方案,若工作不負責任,互相推諉致使發生質量問題,對責任者給予200元或300元以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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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在結構樹編製過程中,若出現錯誤,對產品質量造成影響,給予100元處罰。 這篇關於工業企業質量責任製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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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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