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廣場讀後感

Sep12

  華盛頓廣場讀後感(一)

  一年前,買了一本英漢互譯書《華盛頓廣場》,粗粗略略地看了一遍,沒有多大感觸。現今重又好好品讀了一番,不禁有感而發。

  首先,女主人公凱瑟琳有一個悲劇的結局。而她的悲劇無疑是她自己造成的。她不聽她父親、她姑姑的話,執意要跟莫裏斯·湯森在一起。這是她犯的最大的一個錯誤。對待感情,不能由著性子胡來,對待感情,首先要做的,是理智。

  書中男主人公莫裏斯·湯森是一個典型的花花公子,而他接近所有女人的目的無非是想騙她們的錢。這一點,聰明的斯洛珀醫生隻用一晚上就看得出來。而愚笨的凱瑟琳和她的姑姑彭尼曼夫人從始至終都沒有看清真相。凱瑟琳還罷了,可彭尼曼夫人在莫裏斯已經騙錢失敗而離去在幾年後又回來之後,竟然還想讓凱瑟琳和莫裏斯喜結良緣,由此可見,彭尼曼夫人隻是一個浪漫主義者,可是卻沒有一點頭腦。

  凱瑟琳的父親斯洛珀醫生一開始是抱著不想讓自己的女兒受苦的心態來阻止凱瑟琳和莫裏斯的。可是後來,因為凱瑟琳的表現讓他很不滿,所以他漸漸地不再喜歡凱瑟琳,隻是生她的氣。所以,後來斯洛珀醫生阻止凱瑟琳、莫裏斯完全是為了展現自己的智慧,至於凱瑟琳,他已經不再當她是他的女兒了。就如凱瑟琳說的,斯洛珀醫生看不起她,看不起她這個既沒有繼承母親美貌也沒有繼承父親智慧的笨女孩。


  華盛頓廣場讀後感(二)

  看完了華盛頓廣場之後,我在糾結著,如果凱瑟琳是個平平凡凡的女孩子,她的一生一定不會是這樣的吧?哪怕家底豐厚的家庭,哪怕沒有上等的生活,哪怕沒有英俊的追究者,至少她還是可以幸幸福福和自己相愛的人過一輩子的。

  故事以凱瑟琳為中心,貫穿故事其中的人物還有其父親斯洛珀醫生,和其愛慕者湯森先生,以及和凱瑟琳一家住在一起的姑媽彭妮曼太太。在看完了整個故事之後,我覺得自己對這些人物褒貶的態度並不很明顯。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隻是每個角色都給了很多不同的想法,如果每個人都能夠改變那麽一點點,或許凱瑟琳的一生就不會蒼涼。

  對於姑媽彭妮曼,其實她在故事裏完全是個配角作用,相對於現在的說法就是充當凱瑟琳的閨蜜的角色。在整個故事中,我覺得彭妮曼姑媽已經是做得很完美了,幾乎都能夠讀懂凱瑟琳的心思,在必要的時候還是能夠給凱瑟琳很好的關愛,鼓勵和安慰。隻是,她自己也是寄宿在她的弟弟斯洛珀家的,很多時候也是不方便和斯洛珀醫生有正麵的衝突,所以她總是在背後默默支持凱瑟琳和湯森的愛情。從比較極端一點的角度來看,也可能是彭妮曼太太實在是被湯森先生的英俊樣貌給吸引住了,對於凱瑟琳的愛情給得更多的是不太理性的支持,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正是她的這種很主動很積極的支持推進了凱瑟琳對湯森先生的愛戀,使得凱瑟琳的初戀更加刻苦銘心……

  斯洛珀醫生,一個嚴厲、苛刻、固執的父親的形象。他在事業上一帆風順,在當地頗有名氣,可謂是“有錢有權”。其實他很愛他的女兒,隻是相對於他美麗出色的妻子來說,他對他女兒的樣貌和才華多少還是有點失望的。即使是這樣,不可否認的他很愛很愛他的獨生女兒。女兒的婚事是他的一塊心病。但是,當凱瑟琳的追求者出現的時候他並沒有欣喜若狂,反倒是憂心重重,他的那雙慧眼告訴他,湯森先生是直接衝著他的錢來的。其實,我有點不明白的是,一開始斯洛珀就不喜歡湯森現實,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因為他有一雙慧眼,還是他的內心裏就是覺得自己的女兒太平凡了,不可能會有愛慕者,或者說不會有那麽英俊瀟灑的男人愛上她?因為即使在後來湯森先生試圖證明他並不是為了分得斯洛珀醫生的財產而去創業的時候,斯洛珀醫生還是絲毫沒有改變他對湯森先生的看法。

  在凱瑟琳堅決要和湯森訂婚的時候,斯洛珀還是絲毫也不改變他的態度,甚至在自己快走到生命盡頭的時候還是要千叮萬囑凱瑟琳不能夠嫁給湯森,甚至最終都還是修改了遺囑,他可真是個苛刻固執的父親。從某方麵來說,正是斯洛珀先生的這種固執直接導致了凱瑟琳愛情的悲劇,因為凱瑟琳是個很尊重父親的孩子,而湯森自然也是爭執不過他的。如果,斯洛珀醫生不那麽固執,(堅持,使得他不得不離開。隻是,我有點傾向於湯森先生真的不僅是為了錢才愛凱瑟琳的,至少我看到了他對凱瑟琳的愛戀。如果不是那樣的話,那麽多年之後,湯森都有了組建過家庭了,還是對凱瑟琳的錢念念不忘嗎?還是說,他更多的是對凱瑟琳念念不忘?

  如果當時斯洛珀醫生讓自己的女兒嫁給了湯森,我想湯森還是可能把凱瑟琳照顧得很好的。湯森年輕時是個遊手好閑的小夥子是沒有錯,但人總是可能為一些事情改變的,他很可能就會為了凱瑟琳,為了自己的愛情去改變自己二變得更有責任心,變得積極向上。悲哀的是,他始終沒有這樣的機會。

  所以,男孩子最寶貴的不是錢,而是上進心和責任心。

  在我的眼裏,凱瑟琳是一個尊重父親,單純沒心機,對愛情忠貞的一個好女人!她叛逆過,因為她私自和湯森先生訂婚了,但是她還是個很乖的孩子,她最終也沒有違背父親的意願嫁給湯森;她單純沒有心機,她不認為湯森是看中了她的錢,她為了和湯森在一起,她可以斷然放棄父親的遺產;她對愛情忠貞,她認定了湯森,一輩子也不再愛上別的男人,一輩子也不願意嫁給別人。隻是在父親去世之後湯森回來了,她也不再願意嫁給湯森,因為湯森傷害了她,傷得太深,隻有時間才可以為其療傷,而湯森也已經被她理想化了,她多湯森先生的愛,已經幾乎相當於信仰一樣的東西了,她更寧願湯森是個理想,是活在她內心深處一個很美好的形象。她已經習慣了這樣去愛一個人,而不是活生生在自己麵前,活生生的湯森反倒會使她不再習慣,不再自然。

  結合今天看的一部電影《初戀這件小事》,等待了九年有一個很完美的結局。雖然完美的結局更加歡喜人心,但是我還是覺得亨利。詹姆斯的這部作品更具真實性的,因為在現在的社會上,這樣理想化的事情還是比較少的吧?九年不是一個簡單的數字,是由一年一月,一分一秒累積出來了,再深刻的愛戀還是抵擋不過朝朝夕夕的相處的習慣的力量的。很多時候,初戀是被珍藏了,時間久遠之後,它也隻適合拿出來回味,因為初戀沒有保鮮期。

  我想對凱瑟琳類的女子說,愛情沒有保鮮期,珍惜現在擁有的才能夠幸幸福福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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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9月12日,歸檔到目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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