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三分餘地給別人

Jan08
留三分餘地給別人

《宋稗類鈔》中載有這樣一件事:宋朝有個名叫蘇掖的常州人,官至州縣監察官。他家中十分有錢,但卻非常吝嗇,常常在置辦田產或房產時,不肯付足對方應得的錢。有時候,為了少付一分錢,他會與人爭得麵紅耳赤。他還最會趁別人困窘危急之時,壓低對方急於出售的房產、地產及其他物品的價格,從而牟取暴利。

有一次,他準備買下一戶破產人家的別墅。竭力壓低房價,為此與對方爭執不休。他兒子在旁看不下去了,忍不住發話道:“爸爸,您還是多給人家一點錢吧!說不定將來哪一天,我們兒孫輩會出於無奈而賣掉這座別墅,希望那時也有人給個好價錢。”蘇掖聽兒子這麽一說,又吃驚,又羞愧,從此開始有所醒悟了。?

留三分餘地給別人,就是留三分餘地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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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為人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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