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也當饒於人,雙贏就得讓三分

Jan08
得理也當饒於人,雙贏就得讓三分

  引:雖然有些不情願,但我還是硬著頭皮向王俊賠禮道歉了。意外的是,他也誠懇地認了錯,一對“冤家”終於握手言和,商定各自承擔一半損失。“不打不相識”,後來我們還成了好朋友,在業務上也有了更多的往來。

  我在一家裝潢公司的廣告部當主任。有一次,我們給一家單位製作了一個大燈箱,安裝那天,客戶單位的後勤處長王俊堅持要工作人員按他的方法進行安裝。結果,燈箱裝到一半,就掉在地上摔破了,不僅損失1000多塊錢,還差點砸傷人。

  得知此事後,我非常生氣,便理直氣壯地去找王俊理論。

  “你也太會來事了,安裝燈箱是我們的事,你憑什麽指手畫腳?”

  “對不起,隻怪我多了句嘴,沒想到後果這麽嚴重。”王俊見我氣勢洶洶,有些不高興,象征性地道歉後,就責怪道:“可是,你們的工作人員也太沒主見了吧?”

  “你說這種話就太沒意思了。”我氣憤地說:“如果不是你瞎指揮,燈箱會掉下來嗎?所有的損失應該由你們承擔。”

  “我隻不過提了些建議,他們是專業人員,難道都是吃幹飯的?”

  “這麽說,你是想賴賬?”

  “你說話怎麽那麽難聽呢?關鍵是要分清責任,我們不能出冤枉錢嘛。”

  吵了一場,什麽結果也沒有吵出來。最後,我丟下一句狠話:“好吧,既然這樣,那就法庭見。”

  “法庭見就法庭見,我奉陪到底!”

  第二天,公司領導把我喊去訓了一通:“你辦事怎麽不動腦子?公司與他們單位,不僅僅是一個燈箱的交易,你跟王俊鬧僵了,今後怎麽合作?”

  最後,領導語重心長地說:“有理不在言高,理直何須氣壯。回去好好想一想,消消氣,然後主動給對方道個歉,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雖然有些不情願,但我還是硬著頭皮向王俊賠禮道歉了。意外的是,他也誠懇地認了錯,一對“冤家”終於握手言和,商定各自承擔一半損失。“不打不相識”,後來我們還成了好朋友,在業務上也有了更多的往來。

  其實,我和王俊都不是不講理的人,關鍵是我當時在氣頭上,言辭激烈,看上去得“理”了,事實上卻早已失“禮”。

  勵誌心得:在生活和工作中,當我們遇到人際糾葛的時候,如果得理不饒人,睚眥之怨必報,張牙舞爪,出口傷人,必將激發更大的矛盾,導致人際關係惡化升級,於人於己都不利;相反,如果凡事都忍讓一點,多一句不如少一句,不僅能消解彼此矛盾,還能贏得他人更多的尊重。正所謂“退一步前程更大,讓三分道路更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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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為人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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