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麻木永去,讓熱心永存

Jan08
  

  大家先看這段故事: 
  一個鄉下人挑著擔子,看見一隻碩大的黑狗大搖大擺地走在街上,嘴裏叼著一塊香噴噴的牛肉。鄉下人習慣性地抽出扁擔奮力向黑狗打去,且高聲呼著:“大家幫忙把黑狗嘴裏偷的牛肉奪下!”
  黑狗被這突如其來的扁擔驚嚇住了,但它幸而躲過了這一擊。黑狗凶狠的眼睛盯著鄉下人手中的扁擔,它知道遇上什麽人了,僵持的後果將是自己暴死大街,還是躲為上計!街上的行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這個鄉下人,誰也沒有幫忙,因為他們知道,這是一條名貴的狗,普通人家是養不起的。
  有好事者報告了警察部門。警察很快來了,嚴厲製止了這次“械鬥”事件。
  事情並沒有這樣結束。在主人的指示下,黑狗聘請律師狀告鄉下人犯有“誹謗”和“惡意謀殺”兩項罪名。
  關於“誹謗罪”,黑狗的律師陳述說,鄉下人無任何證據證明牛肉是偷的,就喊“黑狗嘴裏偷的牛肉”,對黑狗的名譽造成很壞影響。黑狗聲稱,這不單單是為了自己的聲譽,更重要的是為了維護人類的忠誠奴仆——狗的聲譽,不能讓“狗”與“偷”有任何聯係。至於“惡意謀殺”,那就更簡單了:黑狗叼著肉過街,沒搖尾巴沒叫喚,更沒對鄉下人造成任何威脅,而鄉下人居然二話不說抽出扁擔就對黑狗往死裏打。
  最後法庭判決:自“打狗事件”發生以來,雖然聲稱丟失牛肉的人很多,但由於世界上的牛肉大多顏色、味道相同,而那塊牛肉自己也不會說話,因此誰也不能認定黑狗嘴裏的牛肉就是自己家的那塊。既然牛肉無人能夠認領,而鄉下人無法證明黑狗嘴裏的肉是偷的,構成“誹謗罪”;鄉下人雖謀殺未遂,但謀殺動機和謀殺事實俱在,構成“惡意謀殺罪”。
  黑狗和律師趾高氣昂走出了法庭,而鄉下人由於被判“誹謗罪”和“惡意謀殺罪”,二罪並罰,已戴上鐐銬準備服刑。
  鄉下人怎麽也想不到,自己打了無數偷肉的狗,這次打狗居然犯了罪。
  此後,在黑狗的帶領下,大搖大擺叼肉過街的狗越來越多;而街上的人們有了鄉下人打狗犯罪的教訓,對叼肉過街的狗早已麻木了。
                      (本段故事來源於一品故事網,作者白日星空)

來源:http://www.bangbenw.com/rsrg/gwrs1/201008/t20100812_1698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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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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