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中附加一些限製條件
優惠中附加一些限製條件
?有位先生走進西部航空公司的售票廳,對售票小姐說:“我要兩張舊金山的機票。”
“你是美國印第安人嗎?”
“不是。你問這幹嗎?”
“那太遺憾了,先生,因為如果您是印第安人並在清晨4點啟程,又在次日清晨返回的話,我們可以給您30%的減價優待,但現在隻剩下8%了。”
“哎,我的上帝,請問你們還有其他優惠條件嗎?” “嗯,如果您已經結婚50年以上沒有離婚,並且是去參加您的結婚紀念活動的話,我們給您減價20%。”
“這對我不合適,還有嗎?”
“哎呀,您太太還不到60歲吧?如果還不到60歲,且你們又不趕在周末旅行,那麽可以享受20%的優惠價。”
“可我們非得在周來才有空呀?”
“嗯,別灰心,請問您和您夫人中有當學生的嗎?如果你們有在上大學的,且又在星期五(星期五在美國雖屬周末,卻又因耶穌在星期五遇難而視為不祥日子)乘飛機,我們給您45%減價優惠。”
“我的天,差不多便宜一半啊!可惜我早兩年念完大學了。這樣吧!小姐,您還是不要給我優惠了吧,謝謝您介紹。”
你看,麵對如此名目繁多而富有幽默色彩的優惠條件,這位乘客最後雖沒有得到多少優惠,卻也心滿意足地買下機票。 打折促銷常常是吸引消費者的重要手段,而對於商家來說,並不總能確保自己的利潤,麵對這種情況,聰明的銷售人員就在打折條件中加點古怪要求,把優惠打折變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風景。
在與交往的時候,應盡量本著互利雙贏的原則,盡可能多地給對方提供好處和方便,當然,為了不損害自己的利益,必要時可附加一些比較“苛刻”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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