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義就在於獲得幸福

Feb19

人生的意義就在於獲得幸福

  幸福是什麽?按目前流行的觀點:“所謂幸福,就是人們在創造物質生活條件和精神生活條件的實踐中,由於感受和理解到目標和理想的實現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滿足”。這個定義,把幸福與快樂、不幸與痛苦完全等同起來。而在明白人看來,這些範疇是不同的。幸福是人們目的的實現,不幸是人們的目的未能實現。而快樂則是對幸福的感覺,是人們實現了目的所感到的滿足;痛苦則是對不幸的感覺,是人們沒能實現目的所感到的不滿足。因此,幸福與歡樂不同,幸福是行為規則,是道德規範,屬於人們的實際行為領域,而快樂是對幸福的感覺,是心理的主觀的精神的東西。

  人生的意義,就在於獲得幸福。不論禁欲主義者,還是快樂主義者,他們都不可能不是在追求幸福;他們都不可能不是在避免不幸。隻不過由於他們對幸福的認識、感覺不同,因而似乎一些人在追求幸福,另一些人在追求不幸罷了。

  道德之為道德,在於告訴人們應該追求怎樣的幸福,避免怎樣的不幸。那麽,幸福有哪些種類或層次呢?

  按照道德的原則,人們活動的目的不外利他與利己兩種。所以,人們的幸福也就不外兩種:一是利他目的的實現,叫做“為他人的幸福”或“集體幸福”;一是利己目的的實現,叫做“為自己的幸福”或“個人幸福”。為他人的幸福符合道德最高標準“純粹利他”,因而是最高的正當幸福。為自己的幸福,如果用利他的手段達到,便符合道德一般標準“利己與利他統一”,所以是一般的正當幸福;如果用無害於人的手段達到,就符合道德最低標準“不損人”,所以是最低的正當幸福;如果用損人的手段達到,就不符合道德標準,就是不正當的幸福。

  集體幸福和個人幸福並非彼此存在、互不相幹的兩個東西,而是融為一體,成為一個人活動的不可分割的雙重目的,構成一個人全麵幸福的不可分割的兩個側麵。因為“人類的天性生成是這樣:人們隻有為了同時代人的完善、為了他們的幸福而工作,他才能達到完善。 這篇關於人生的意義就在於獲得幸福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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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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