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應學會認識和感受幸福

Jan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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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一直是人們的追求。關於幸福的話題,常常會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對於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說,幸福是一種客觀狀態,擁有財富和地位才能獲得幸福;也有人說,幸福是一種主觀感受,心中充滿陽光自然就會幸福。那麽,究竟應當如何看待幸福?

  唯物主義者認為,幸福是主客觀的統一。從客觀方麵說,它是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結果和反映,離不開一定的物質條件和社會環境;從主觀方麵說,它是人們對外在世界的一種感受和體驗,取決於自己的價值取向和精神狀態。考察幸福,既要有客觀標準,又要看主觀感受。應該說,我們的社會為每個人追求和實現幸福提供了基本條件,而且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的整體幸福度將大大提高。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許多地方已經把幸福指數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部署中,更加重視推進社會全麵進步和人的全麵發展,更加關注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水平。這是時代進步的體現。

  然而,現實生活中也有這樣的現象:經濟社會在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斷提高,一些人卻認為幸福指數並未隨之提高,甚至感到不如過去幸福了。顯然,這個“反差”的出現,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因素。就客觀因素說,改革帶來利益格局的調整,在我國社會深刻變動的過程中,社會結構和利益關係更加複雜,經濟社會發展中還存在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這必然會給不同的人們帶來不同的影響。對此,應當通過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來解決,努力讓改革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從主觀因素講,幸福總是相對的,樹立正確的幸福觀,正確認識幸福,學會感受幸福,才能真正獲得幸福。事實表明,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一個人幸福與否往往並不由其財富和地位決定,而是與其主觀感受密切相關的。正如法國藝術家羅丹所說:不是生活中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

  有了正確的價值取向,才能感受幸福。俗話說,知足者常樂。老子也說,“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人皆有欲,這種欲望隻要是正當的,就應該得到尊重和承認。但是,如果私欲膨脹、欲壑難填,就會為欲所惑、為欲所累,遑論幸福。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由於改革尚未到位、體製仍不完善等原因,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一些消極現象。如果缺乏正確的價值取向,看到一些消極現象就失去內心平衡,麵對名利和美色的誘惑就變得難以自持,結果必然誤入歧途。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就是因為過分貪婪而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最終也遠離了幸福。

  學會感受幸福,應當富而思源。懂得感恩才能知福。一流清泉,必有源頭活水;一棵大樹,必有根下沃土。一個人來到世上,每一分成長進步,無不傾注著來自家人、師長、同事和社會的關愛與幫助。常常想到“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心中自然就會多一些幸福、少一些抱怨。同樣,我們今天所擁有的一切,都是黨領導人民艱苦奮鬥得來的,應該倍加珍惜。如果富而忘本、迷失方向,就會導致“身在福中不知福”。

  奮鬥者常常是充實的,奉獻者常常是幸福的。學會感受幸福,需要保持一種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很難想象,一個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精神空虛的人能夠真正感受到生活中的幸福。記得上世紀80年代有一首歌這樣唱道:幸福在哪裏,朋友啊告訴你:她不在柳蔭下,也不在溫室裏,她在辛勤的工作中,她在艱苦的勞動裏……努力追求崇高的人生境界,把個人的價值融入對國家和人民的熱愛中,融入對事業的不懈追求中,為了實現理想而奮鬥,為了人民利益而奉獻,不但自己能夠感到幸福,而且能為他人帶來幸福。這樣,我們的社會也會添一分和諧、多一絲暖意、增一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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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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