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不快樂的權利

Jan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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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盡了一切努力,結果仍不如人意,你的確有不快樂的權利。也許,努力的過程中,方法不對、技巧有待改進,沒關係,痛哭一場之後,重新開始!
  我認為:容許自己不快樂,是釋放壓力的方式之一。當然,你不要讓自己長期處於不快樂的狀態,那並不健康。但是,逼自己永遠表現很快樂的樣子,同樣有害身心發展。
  暫時的不快樂,是人生中常有的過渡期。畢竟,我們都在過日子,沒有人是天天過年的。
  情緒的潮起潮落,運氣的時高時低,都是很自然的事。
  不快樂的原因,也許和你的體力有關,也許和你的工作進度有關;或是你在感情生活中有挫折,或來自人際關係的危機。總之,不快樂一定有不快樂的原因,但你必須先發現不快樂、承認不快樂,才能進一步找出可以對症下藥的解決方式。
  有時候,你會發現:沒什麽特別的負麵因素導致不快樂,那很可能隻是因為長期疲勞的關係。至少,你因此而知道必須安排假期出去走走了。能夠感覺自己不快樂,是很聰明的自我察覺。比起那些終日麻木不仁、搞不清楚自己心情狀態的人,要好得多。
  還有另一種人,明明知道自己不快樂,卻強裝快樂。偏偏,不快樂是一種氣味,走近的人,都會聞得出來。除非,那個人遲鈍到近乎鼻塞。
  適度強顏歡笑,固然是一種禮貌。為了不影響別人的情緒,我們的確不必大力聲張:“我現在不快樂。”
  但若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時,都不肯停止笑容的人,臉上的線條必定很僵硬。反而給人“皮笑肉不笑”的錯覺,造成不誠懇的印象,產生人際關係的疏離感。
  你有不快樂的權利。接受自己不快樂的事實,才能避免把自己的不快樂當做攻擊別人的武器。發現自己不快樂的時候,不妨休息一下,容許自己發個呆、少做一點事,等情緒調整過來,重新出發。
  如果有特殊狀況,必須暫時隱藏不快樂的情緒,希望不用撐得太久。甚至,你可以告訴值得信任的人,此刻的你並不快樂,請他幫忙分擔一下可能必須應付的場麵。
  我也見過長年都處於不快樂情緒的人。他們怨天怨地,沒一件事看得順眼。想幫他的忙時,他又說:“其實我很好!這不關你的事。”或“你怎麽做都沒用,我就是開心不起來。”
  我認為,一個人的不快樂,多半是自己造成的。有一句話說:“世界上能讓你不快樂的人,隻有你自己。”說得真有道理。往另一個方向思考,道理也一樣。
  “世界上能讓你重拾快樂的,也惟有你自己。”如果你盡了一切努力,但發現自己已經失去快樂的能力,就該去看醫生,接受專業的醫療協助。
  請你一定要記得:你有不快樂的權利;也有讓自己重拾快樂的義務。 這篇關於你有不快樂的權利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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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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