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誤區不容忽視

Jan06
  下麵的個人經驗僅供參考:

  1.如果個人的資金或精力不足,往往找人合夥,合夥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有明確規定的章程,越詳細越好,最好公證!

  2.切忌頭腦發熱,這不是小事,要對市場和選項充分>考慮和調查核實.

  3.法人一般來說是投資多的人擔任,但出資或合夥人越多時有時不一定是好事.

  4.要有足夠的流動資金,商海的風險很大,要有足夠的資金承受能力.

  來源:點子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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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6日,歸檔到目錄創業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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