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金森 介紹簡介|狄金森 簡曆|狄金森 作品,圖片

Jan04
 
  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年12月10日——1886年5月15日),美國著名女詩人。1830年12月10日出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當時還是個小鎮的艾默斯特;在艾默斯特學校受完中等教育又入芒特霍利約克女子學院就讀不足一年。從25歲開始,棄絕社交,在家務勞動之餘埋頭寫詩;到1886年5月15日,由於腎髒疾患而在昏迷中離去時,已給人間留下了自成一格、獨放異彩、數量可觀的詩篇。
  在她生前,她的詩隻有10首公開發表過;其餘的都是她死後30年內由親友整理、結集,陸續出版的。
  她的詩公開發表後,得到了越來越高的評價。除了20世紀30年代由於評論界派別之見而一度有過分歧之外,經過半個世紀反複品評、深入研究,狄金森作為對美國文學作出了重大獨創性貢獻的大詩人的地位已經確立。有人斷言她是公元前7世紀莎弗以來西方最傑出的女詩人,有人就駕馭英語的能力而言,甚至把她和莎士比亞相提並論。幾乎在任何一部美國詩文選集中,狄金森的詩都占有顯著的地位;她的詩擁有眾多的讀者,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和惠特曼的詩一樣,已被公認為標誌著美國詩歌新紀元的裏程碑。
  狄金森對詩歌的傳統規範表現了不馴的叛逆姿態。狄金森傾向於微觀、內省,藝術氣質近乎“婉約”。
  她寫愛的萌動,愛的燃燒,愛的喪失,有甜而不膩的喜悅,熾烈而蘊藉的吐露,苦而不酸的沉痛,綿綿難絕的長恨。愛,是她詩歌題材的重心,寫來清新別致。
  她寫自然如家園。常有細致入微、準確生動的描繪。有些平凡的景象,在她筆下總能使人感受到一種無可置疑,確實存在,而又不曾為常人意識到的美。
  她愛生活和生命,試圖多側麵、多層次地探索、解釋和表達生的意義。
  她寫死亡,不同凡響,尤其和流行的感傷濫調大異其趣。她的死亡詩,很有點一死生、齊彭殤的味道,卻又不完全是,因為她雖不畏死,卻更眷戀生,一想到生活,就能使她“心醉神迷”。
  她的思辨能力和想像力一樣強,她寫哲理精辟深邃,警句連篇,耐人尋味。在一般情況下,她的理念總是帶有可感知的特征,總是以有尺寸、有音響、有色彩、有質感的形體出現;但是她也不避抽象。
  狄金森可以說是靈魂風景畫的丹青妙手,但也不排斥政治性的重大題材。她在相對意義上的內向,不是自由的選擇,而是她那基本上作為家庭婦女狹窄的生活圈子強加給她的無可奈何的限製。
  她的語言,一洗鉛華,不事雕飾,質樸清新,有一種“粗糙美”,有時又如小兒學語那樣有一種幼稚的特色。在韻律方麵,她基本上采用四行一節、抑揚格四音步與三音步相間,偶數行押腳韻的讚美詩體。但是這種簡單的形式,她運用起來千變萬化,既不完全拘泥音步,也不勉強湊韻,押韻也多押近似的“半韻”或“鄰韻”,有時幹脆無韻,實際上已經發展成一種具有鬆散格律的自由體。
  1.生平
  狄金森,艾米莉伊麗莎白狄金森(Emily Elizabeth Dickson,1830-1886),美國女詩人。生於馬薩諸塞州的小城阿默斯特,年少時熱愛大自然,樂於出外遊玩,與人交往舉止優雅,一度是小城社交界之花。二十三歲時,她第一次隨父親遠遊到華盛頓,在費城邂逅華茲華斯,並深深愛上了他,但華茲華斯已有妻室,這份感情注定是無望的。歸來後,狄金森閉門謝客,終生未嫁。鄰居偶爾瞥見她身穿的一襲白袍,稱之為“白衣女尼”。
  艾米莉在三個小孩之中排行第二,家庭是馬薩諸塞州安賀斯特(Amherst,Massachusetts)的一個富有家庭。她的祖父是山謬爾富勒狄金森(Samuel Fowler Dickinson),他是安賀斯特大學的主要發起人之一;父親愛德華(Edward),與她的哥哥威廉奧斯丁狄金森(William Austin Dickinson)都是相當富有的律師,傳承了家庭裏開放的傳統。艾米莉曾在安賀斯特學院及聖約克山女子學院(Mount Holyoke Female Seminary)接受教育,可是她在聖約克隻待了兩個學期,之後她就回家,終其一生未再離開,她甚至不肯離家做短暫的旅行。在一八六四及一八六五年間,她曾在波士頓住了幾個月,以便讓醫生治療她奇怪的眼疾,而她回來以後就再也不曾離開。從一八六○年到一八七○年的十年間,她變得更加孤僻,最後甚至不肯接見大多數訪客,也不到隔壁哥哥家去拜訪。到了某個時期,或許是在七十年代中期,她開始隻穿白色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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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4日,歸檔到目錄名人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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