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做兩件不喜歡的事

Feb20
作者:艾小羊

01

今天武漢淒風冷雨,小桃本來應該去做瑜珈,但她討厭雨天出門,中午就在辦公室呆著。下午上班,她渾身不舒服,後悔,覺得還是應該去健身房。

“你說人活得多絕望,我喜歡練瑜珈,但不喜歡雨天出門,就不能兩件事都是我喜歡的嗎?”

明天我要給女兒開家長會,這是我最不喜歡的事情之一。如果放在以前,我也會糾結啊,搓搓小手:啊,要做不喜歡的事了呢。

但現在不會了,因為現在我的生活有一個小目標:每天高高興興地去做兩件自己不喜歡的事。

02

不喜歡,但必須做的事,就高高興興地去做,這是成年人對自己的負責——既然你高興不高興都得做,高興地去做,顯然是性價比更高的選擇。

有人說我高興不起來怎麽辦?比如考職稱,學不進去,簡直想死。

這時候你得出點血。把每天的目標細化,完成一個小目標就給自己一點小獎勵。

我讓女兒每天學半個小時英語流利說,她當然不喜歡。但我答應她學完level1,就送她一套“樂高”,為了得到喜歡的東西,她必須去做不喜歡的事,還有比這更公平的嗎?

人隻要有欲望,就能進步;孩子隻要有欲望,就好管,無欲無求是最可怕的狀態,那不是剛,是死。

你們以為日積月累地寫稿,我就天天都那麽喜歡,沒煩的時候?還真拿當羊不當人啊。

為了不讓我喜歡的事變成我不喜歡的,我每次寫完稿子,都要吃又貴又好吃的零食。之前跟你們說過的北海道白色戀人巧克力餅幹,就是每天寫作的福利。

如果寫的是一篇很難的大稿,錢包就要被打劫一次了。

03

喜歡是個偽概念。此一時彼一時,當初喜歡得要死要活的人,結婚以後也有不喜歡的時候。

你最喜歡的兒子女兒小寶貝,給他們擦便便這種事,你肯定也不喜歡。

因為有了小寶寶,你要跟老公分床睡,你婆婆要來幫你帶孩子,這些你都不喜歡。但沒辦法,它們跟可愛的孩子強行捆綁,買一送一。

所以每次看到有人揮著小拳頭說:“我一定要做自己喜歡的事”,我都想問,美女,貴庚?

在我看來,25歲以上的女人,不應該再以喜歡或者不喜歡去判斷一件事的必要性,而要以利益去衡量究竟要不要做。

勢利是我們深入骨髓的人性。有益的事,你再不喜歡也能慢慢堅持;無益的事,你再喜歡,慢慢也會懈怠。

04

我以前也覺得做不喜歡的事是浪費生命,比如我就不喜歡運動。

後來迫於要經常參加公眾活動,必須保持形象,就強迫自己每周健身兩次。慢慢的,好像開始愛上運動了。

但有一次,朋友約我去戶外跑步爬山,簡直要了我半條命,而她卻興致勃勃。

我忽然意識到,我還是不喜歡運動,如今跟10年前根本沒有區別。之所以我不再排斥去健身房,隻是因為我享受到了它帶來的福利。

每次遇到拿喜歡說事兒的小公主們,我忍不住想怒吼“你要做正確的事,而不是喜歡的事”。

這個道理,可能真要經曆一些事情才能明白。但我希望你們早一點明白,它能讓你少走彎路,避免變成向生活撒嬌未遂的怨婦。

所有對自己狠的人,所有你們眼裏自律的牛人,都樂於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

05

喜歡是一個暫時的狀態,對抗不了時間,更對抗不了人類喜新厭舊的本能。能對抗時間的,隻有自律和利益。

而一個成熟又自律的人,就要像我偶像毛姆說的那樣:為了使靈魂寧靜,每天要做兩件不喜歡的事。

兩件是概數,可以是三,可以是一,但如果你一天做的七八件事,都是不喜歡的,就必須做出選擇和改變:要麽改變生活,要麽改變心態。

06

做不喜歡的事還有一個福利,它會增加你做喜歡的事情時的幸福感。

如果有一篇我不想寫但又不得不寫的稿子擺在麵前,寫完稿子出門散步的時候,我的心會像小鳥一樣飛在樹叢中。

在外麵見了不想見的人,聊了無趣的天,回家覺得貓也漂亮孩子也漂亮男人也漂亮,這哪是家,明明是宮殿。

“一切都是喜歡的,也很空虛。”這是一個金絲雀女生告訴我的。她嫁給了權勢男人,不用做家務,不用工作,喜歡什麽就買什麽,但她很寂寞。

她的生活是一條直線,起點再高終究波瀾不驚。

人生的快樂,需要痛苦襯托。

沒有低穀的人,也不會有波峰;

沒在泥濘中趕過路,也不會珍惜被窩裏醒來的清晨;

沒有做過不喜歡的事,做喜歡的事情時,快感也不會那麽強烈。 這篇關於每天做兩件不喜歡的事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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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20日,歸檔到目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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