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子決定腦子:清官的障眼法

Feb19

位子決定腦子:清官的障眼法

中國文化最精彩處,莫過於一個“吃”字。從老子的“為腹不為目”始,肚子問題便一直是國家的頭等大事。

根據《周禮》的說法,當時的塚宰,也即後來的宰相,雖貴為百僚之長,其原始身份,其實隻是王室的廚師長,所以他手下的屬官,盡是漿人、鹽人、醢人、庖人等司廚的角色。

陳平少年時,曾在鄉慶中主持過分割祭肉的工作。因為下手很有法度,父老們就交口稱讚他道:“好啊!陳家這小子真會操刀!”陳平的回答很見誌向,他說:“假使我有機會治理天下,也會像分配祭肉一樣公道。”父老們就此認定他是塊當宰相的料子。後來發生的事證實了父老們的先見之明,陳家這小子,果然成為大漢朝的一代明相。(《史記·陳丞相世家》)

所以說宰豬、宰羊之“宰”與主宰天下之“宰”,至少在詞意上並無明確的區分,宰豬、宰羊是為一方百姓弄吃的,主宰天下是為天下人弄吃的,其根本都在於找飯吃。因為“為腹不為目”,所以我們看問題,往往隻見其口,不及其餘。就連人頭數的計算,也要以口為計量單位。計口授田,若翻譯成大白話,便是:根據吃飯的嘴巴來分配田地。

因為“為腹不為目”,所以我們看問題,皆可一吃以蔽之:被人占了便宜,便是吃虧。受苦,便是吃苦。麵子大,便是吃得開。麵子不夠大,便是吃不開。

因為“為腹不為目”,所以“人情”二字後麵,必得再綴上一個“味”字,才算形象。

因為“為腹不為目”,與人交往,必得以生熟來區分,才得從容。

因為“為腹不為目”,所以職業便成飯碗,丟了職便是砸了飯碗,穩當之職業便是鐵飯碗,肥差美缺便是金飯碗。如此一來,幹哪個行當自然也就成了吃哪碗飯的了。所謂的貪官汙吏,不外乎這麽兩撥人,一是上文所提到的吃國家飯的,還有一類不說,大家也會明白,那就是吃百姓飯的。吃國家飯的,通常都會有一個寵大的利益共同體,如戶部的幹部職工和兩淮鹽政衙門的大小官吏。吃百姓飯的,較之枝連蔓牽的吃國家飯的行為,無疑要簡單得多,一般隻會有甲、乙兩個互為依存的利害對頭。 這篇關於位子決定腦子:清官的障眼法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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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19日,歸檔到目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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