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係為何難逃七年之癢

Jan07

  細心的人一定會發現,在看影視劇或者文學作品時,如果夫妻兩個人的感情出了問題,我們的耳朵裏就會被灌輸這樣的詞句:“七年之癢”。那麽,你知道嗎?什麽是“七年之癢”?為什麽人們要用“七年之癢”來形容男女婚姻狀態?怎樣可以做到不癢?

  據說,這“七年之癢”(The Seven Years Itch) 是一個舶來詞,有一種劇毒的植物常春藤,被它毒到以後每七年會痛癢一次。後來美國人就用這個名字拍了電影,說的是紐約某雜誌社編輯結婚七年後感情終於出軌的故事。由好萊塢性感女星瑪麗蓮夢露擔任主角,把婚姻生活的“七年之癢”演繹到了極致。那個一陣風將夢露裙子吹成波浪狀的鏡頭,成了男人心目中最銷魂的鏡頭之一。後來,“七年之癢”便被用來形容男女婚姻關係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激情消退,甚至出現了危機。何謂其癢呢?依我看,於迷魂者為心癢,於被傷者為痛癢,內中滋味親嚐方知。

  說到“七年之癢”,有人形容它是夫妻的第一道坎,第一個情感危機,第一個婚姻不穩定期。這是約定俗成吧?就像形容老年人邁過了七十三、八十四這個年齡段的坎便會長壽一樣?怪了,人們在評價男女感情出現平淡期,或者婚姻出了問題的時候,總會拿年頭來說事兒。如,什麽三年之痛,七年之癢,十年厭倦期等等。問你,七年就一定會癢,那麽一年、兩年、甚至N年會不會走樣?

  我看,與其說什麽“七年之癢”在作怪,不如說人的審美疲勞在作祟。國外有婚姻專家預測,情感中,男女的最熱度隻能保持六個月,過了這六個月,感情就淡起來了,不止是疲勞,是厭倦,是乏味,更多的是多餘的話都不願意講。這可是冷暴力?如果夫妻兩個人連吵架的欲望都沒有了,婚姻真是名存實亡了。如今,之癢年限提前了,有一對小夫妻在48小時之內就完成了結婚、離婚的過程,閃電結婚,衝動離婚的人還少嗎?

  在我看來,每個人都會產生審美疲勞,不論年限,也許就在一瞬間。這好像是你想買衣服,第一次你被它強烈吸引,一見鍾情,你猶豫,你徘徊,買還是不買?思想在鬥爭著。因為囊中羞澀,因為渴望物有所值,因為還在奢望等因素,你會戀戀不舍地離開。等到回來時,那種新鮮感逐漸消失了。這時,你會發現曾經中意的東西沒有原來那麽好看了,為什麽?因為你此時滿腦子都是遊逛出來的新鮮物品,視覺欲望、心理感覺得到了滿足。視覺出現了疲勞?想來人的眼睛經受不住疲勞戰術。著裝也如此,同樣的一件衣服穿久了,不新鮮,不刺激,不養眼,更何談悅人悅己?這也是為什麽女人總在商場閑逛的原因之一吧。隻是,人很奇怪,回頭後,那件東西還在,你一定還會猶豫,未必買下。一旦中意的商品賣沒了,就會後悔遺憾。唉,早知道當時拍板買下就好了。所以有人說,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嗬,買賣商品與感情糾葛是多麽地雷同。可是,即使得到了,你會珍惜嗎?

  因為熟悉,所以疲勞;因為厭倦,所以痛癢。中國有句俗話叫“熟人不講理”,買賣上也有宰熟一說。專家分析說,夫妻間彼此太熟,往往忽略配偶的需要,不再選擇表達的方式,在表露自己情感的時候不加掩飾,很多情況下會傷及對方。這期間,各種矛盾積累突出,加上各自人生軌跡不同,共同語言就會減少,問題婚姻出現,家庭走向崩潰。都認為男人花心,其實這個世界上,最容易出現厭倦的是女人,不論是情感轉換,穿衣打扮,人際交往上的,女人總是嬗變的雙性怪物,讓男人不可琢磨。隻不過女人相比男人,在結婚、生子以後,更多了一份製約、自律,以及對今後的出路、對自己清醒的審視。換句話說,在情感上,她們輸不起。

  延伸來看,職場上,如果步入厭倦期,失去了這個,你還會找到下一個契機。感情呢?在這個彰顯個性的年代,婚齡越發苦短,離婚有所攀高。再好的衣服穿起來也會厭倦,吐故納新不是手段,妥善經營方為上策。婚姻是一本書,如何讀你千遍不厭倦,把毒癢演繹為心旌蕩漾,需要你花費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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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7日,歸檔到目錄單身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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