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論人生_培根論介紹

Jan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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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國著名的唯物主義哲學家和科學家。他在文藝複興時期的巨人中被尊稱為哲學史和科學史上劃時代的人物。馬克思稱他是“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第一個提出“知識
就是力量”的人。
一.培根生平
培根於1561年1月22日出生於倫敦一個官宦世家。父親尼古拉.培根是伊麗莎白女王的掌璽大臣,曾在劍橋大學攻讀法律,他思想傾向進步,信奉英國國敦,反對教皇幹涉英國內部事物。母親安尼是一位頗有名氣的才女,她嫻熟的掌握希臘文和拉丁文,是加爾文教派的信徒。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培根成熟較早,各方麵都表現出異乎尋常的才智。12歲時,培根被送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深造。在校學習期間,他對傳統的觀念和信仰產生了懷疑,開始獨自思考社會和人生的真諦。
在劍橋大學學習三年後,培根作為英國駐法大使埃米阿斯.鮑萊爵士的隨員來到了法國,在旅居巴黎兩年半的時間裏,他幾乎走遍了整個法國,接觸到不少的新鮮事物,汲取了許多新的思想,這對他的世界觀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579年,培根的父親突然病逝,他要為培根準備日後贍養之資的計劃破滅,培根的生活開始陷入貧困。在回國奔父喪之後,培根住進了葛萊法學院,一麵攻讀法律,一麵四處謀求職位。1582年,他終於取得了律師資格,1584年當選為國會議員,1589年,成為法院出缺後的書記,然而這一職位竟長達20年之久沒有出現空缺。他四處奔波,卻始沒有得到任何職位。此時,培根在思想上更為成熟了,他決心要把脫離實際,脫離自然的一切知識加以改革,把經驗觀察、事實依據、實踐效果引入認識論。這一偉大抱負是他的科學的“偉大複興”的主要目標,是他為之奮鬥一生的誌向。
1602年,伊麗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繼位。由於培根曾力主蘇格蘭與英格蘭的合並,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讚賞。培根因此平步青雲,扶搖直上。1602年受封為爵士,1604年被任命為詹姆士的顧問,1607年被任命為副檢察長,1613年被委任為首席檢察官,1616年被任命為樞密院顧問,1617年提升為掌璽大臣,1618年晉升為英格蘭的大陸官,授封為維魯蘭男爵,1621年又授封為奧爾本斯子爵。但培根的才能和誌趣不在國務活動上,而存在與對科學真理的探求上。這一時期,他在學術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並出版了多部著作。
1621年,培根被國會指控貪汙受賄,被高級法庭判處罰金四萬磅,監禁於倫敦塔內,終生逐出宮廷,不得任議員和官職。雖然後來罰金和監禁皆被豁免,但培根卻因此而身敗名裂。從此培根不理政事,開始專心從事理論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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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4日,歸檔到目錄名人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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