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局火災事故預防、滅火及疏散預案

Jan05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管理規定》及《黑龍江省消防管理條例》,為了預防本局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切實加強消防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完善各種消防安全規章製度,同時確保在火災發生時能夠正確引導在崗位工作的職工疏散逃生,確保安全穩定運行製定本預案。

  一、基本情況

  我局位於*區*路93號,地處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為了有效預防火災事故,製定了各種消防規章製度,成立了防火安全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組織。

  同時,將本單位的辦公樓及庫房、車庫落實了消防負責製,正確使用消防設備,將控製火勢、防止和減少大範圍受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二、火災事故預防、滅火及疏散消防組織機構。

  組長:崔剛

  副組長:李少彬、彭洪強

  成員:尹山江、李永餘、王誌剛、劉柱、莊德強、李平、付永和、楊欣海、夏新雨、陳東光

  三、根據火災事故預防、滅火及疏散預案的要求,成立相應的防火、滅火組織機構。

  1、在發生火災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總指揮部或主要領導,領導接到通知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初期火災的撲救和提供後勤保障。為有效提高火災撲救及疏散逃生成功率,成立相應救援小組:

  (一)報警組:

  組長:尹山江

  成員:李永餘、劉柱

  (二)疏散組

  組長:李少彬

  成員:王誌剛、楊欣海、及運行班人員

  (二)撲救組

  組長:夏新雨

  成員:莊德強及檢修班人員

  (四)後勤保障組

  組長:陳東光

  成員:李少彬及管理組人員

  2、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發現火災後,各組要迅速組織人力,維護現場秩序,確保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這篇關於供電局火災事故預防、滅火及疏散預案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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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相關的標簽:預防 事故 火災 人員 消防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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