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所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

Jan05
  所長安全職責

  1、所長是供電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所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

  3、組織實施本所“兩措”計劃,並監督實施效果。

  4、支持本所安全員的工作,每月定期召開本所安全分析例會。

  5、堅決執行“兩票”、“三製”和其他安全措施,嚴格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6、負責本所《電業安全規程》的學習、定期考試及開展安全教育活動,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7、每月參加班組安全例會1—2次。

  8、積極配合上級對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副所長安全職責

  1、副所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協助所長搞好安全生產,對所內發生的生產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

  3、協助所長實施本所的“兩措”計劃,並監督實施。

  4、支持本所安全員的工作,每月定期和所長召開本所安全生產分析例會。

  5、堅決執行“兩票”、“三製”和其他安全措施,嚴格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6、負責本所《電業安全規程》的學習、定期考試及開展安全教育活動,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7、每月參加班組安全例會1—2次。

  8、積極配合上級對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安全員安全職責

  1、安全員是本所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對本所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在所長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所的“兩錯”計劃。

  3、監督所內各班組成員認真執行各自安全職責,督促外出人員檢查好安全工器具,對工作中“習慣性違章”等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糾正。 這篇關於供電所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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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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