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區人口綜合調控管理體製及工作職責的設想

Jan05
  關於區人口綜合調控管理體製及工作職責的設想

  為了加強本區人口綜合調控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合理調控本區人口的總量和結構,提高人口的綜合管理水平,促進本區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市政府21號文件和市人口綜合調控領導小組會議的精神,現對我區人口綜合調控管理體製及工作職責提出以下設想:

  一、關於本區人口綜合調控的管理體製

  根據上下對應的原則,將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區外來流動人口管理領導小組“二合一”,成立區人口綜合調控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區人口辦掛靠區計委,職能上要體現“權威性、綜合性、操作性”,以及“規模小、部門全、職能實”的要求,其性質為綜合協調的工作機構,不取代現有政府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現有各職能部門的基本職能不變、執法主體不變、與上級部門的對口關係不變。

  各鎮、街道、園區相應建立人口綜合調控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並配備1名專職人員。各鎮、街道、園區根據精幹、高效的原則,整合本地區內的勞動保障、治安、人口計生、衛生、房屋租賃、社區保安等協管力量,組建一支社區綜合協管隊伍。社區綜合協管隊伍由各鎮、街道、園區人口綜合調控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一領導,接受公安、勞動保障、房屋土地、工商行政、人口計生、衛生等市、區有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社區綜合協管隊伍人員配置由各鎮、街道、園區轄區內外來人口規模和實際需要確定。

  二、關於人口綜合調控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區人口綜合調控領導小組負責本區人口發展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決策、統一政策、統一協調和統一推進。具體職責包括:1、執行市人口綜合調控領導小組有關人口綜合調控的政策和規章,落實市人口綜合調控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2、確定本區人口發展的戰略、方針、目標和任務;3、審定本區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4、審議控製總量、優化結構、提高素質、促進合理分布等人口綜合調控的重大政策;5、推進本區計劃生育、人才引進、外來人口管理和戶籍製度改革等有關政策措施,以及決定對本區人口方麵重大群體性矛盾的處理意見等。 這篇關於關於區人口綜合調控管理體製及工作職責的設想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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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會議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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