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電合同(3)

Jan05
  供電合()字第號

  供電方:營業執照號碼

  用電方:營業執照號碼

  為了保證供用電的正常進行,協調關係,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供電方電力可供量,用電方計劃用電量,用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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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力可供量│計劃用電量│單位│金額│用電時間
 (千瓦小時)│(千瓦小時)│(千瓦小時)/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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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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