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勞務合同(2)

Jan05
  國際勞務合同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EMS國的ZZZ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麵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係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銀行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這篇關於國際勞務合同(2)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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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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