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保管合同(1)

Jan05
  GF-90-0601

  存貨方:合同編號: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這篇關於倉儲保管合同(1)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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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5日,歸檔到目錄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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