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有很多夢想,但不敢選擇的時候該怎麽辦?

Feb20
當你有很多夢想,但不敢選擇的時候該怎麽辦?
  
  作者:蘇絢慧
  
  我有很多想做的事,想實現的夢想。
  
  有時,我很想去闖一闖,看看自己的能耐。
  
  但是我又擔心,怕這種選擇太衝動,太不實際,沒有顧慮到工作賺錢最重要,而且沒有什麽比有一份穩定工作更有保障。
  
  但捫心自問,我想我是害怕自己的“失敗”。
  
  如果,我為了證明自己可以實現想要的人生,為了實現想看見的自己,結果到頭來卻一事無成,那我一定會被當成“笑話”。
  
  這種期待自己有所不同,又害怕自己一事無成的情緒,總是糾纏著我,來來去去在我腦海中擺蕩。
  
  ● ● ●
  
  許多人都曾在與我谘商的曆程中告訴我,他們難以做出選擇是因為無法確定哪種選擇可以確保將來的美好結果。而所謂的美好結果,對大多數人而言就是能確保未來能獲得主流價值認可的好結果:好的關係、好的成就、好的職位、好的學曆、好的發展、好的成果。並且,這些好的結果能為他們帶來成功,令他人欣羨或滿意。
  
  如果,我們做一個選擇,沒有承擔非預期結果的勇氣,也沒有支持自己做出選擇的魄力,那事實上我們就很難做出選擇。因為我們隻要“全好”的結果,而拒絕接受“非預期”結果的可能。
  
  可是,這個現實的世界,並非總能如我們心意地進行及發展,我們能盡己之力,卻不能控製世界及他人,一旦我們要求這世界都能盡如我意時,就是進入一個不合理的期待,不僅會讓我們自己經曆難以控製環境(包括他人)的焦慮感,更可能使我們強迫性的要求人、事、物,照著我們的規畫及意念進行。
  
  即便因極度焦慮而強迫性地控製外在環境及他人,要想所有情況都照我的意圖及規畫實現,仍然非常困難。可能還是會有些許落差、失誤或是非預期的阻礙或意外。
  
  因此,能承擔選擇的後果,便是連這些落差、失誤,及非預期的阻礙或意外,都一起承擔。無論是什麽處境,什麽情況,因為都是選擇後的代價,那麽,就讓自己麵對、了解、經曆、學習,妥善處理。
  
  佛洛姆是世界著名的社會心理學家、心理分析師、哲學家,以及人文主義者。佛洛姆表示,在一個以“擁有”為取向的社會裏,人往往會以為,不論是人或是物,都是可占為己有的東西。一個人的幸福感,因此建構於能擁有“某某人”,或是占有、贏得物品,尤其在占有和贏得更多的物品之上。
  
  佛洛姆指出,這個以“擁有”為中心的社會是不健康的,因為這幸福感將隨著失去某人或在無法占有想要的物品時消失。人往往也因此而陷落,甚至精神崩潰。
  
  在佛洛姆的觀點裏,他鼓勵人為自我存在的實現付出行動。但是,如果建立在獲得更多“擁有”的目的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將充滿敵對,因為人們以為,隻有在超越他人,擁有比別人更多、更好的事物時,才能得到無窮盡的幸福。
  
  這是一個謬思。
  
  隻建立在“擁有”目的上的幸福人生,其實是將人逼到不斷競爭、努力,獲取更多,再更多的路上。但是,一旦遇到失去、跌落、挫敗的狀況,我們卻不懂視之為一種同樣正常的人生經驗,反而因此貶抑自己、否定自己,然後懊悔、焦慮、羞愧、憂鬱、沮喪,並加深自己是一個“失敗者”的印記,並更加恐懼下一次的失誤。
  
  為了避免下一次的失敗及挫折,人們因此拒絕嚐試任何體驗,也拒絕為自己做出選擇。因為在所有“選擇”中,都包含“失去”及“落空”的可能。於是,如果無法確定結果是我所期待的,那麽我寧願不去嚐試、不去經曆。“選擇”也變得不必要。
  
  有“選擇”就有承擔。但是人們為了避免承擔選擇後的代價或是責任,便會拋棄個體自由意識的選擇自由。
  
  人往往有一種傾向,這也是幼稚心智未轉化的現象,就是:我要做我想要的選擇,但是我希望他人來為我承擔代價與後果。
  
  這種拒絕為生命的選擇承擔壓力及責任,不僅容易使自己聽命於他人,讓別人來負責我的生命責任,還容易讓自己陷於不滿及委屈中(他人對我的安排總不如我意)。
  
  這個現實的世界,沒有人會一直為了滿足我們的想要及需要,而始終存在、始終供應,並負責滿足。那隻是一個小孩子對父母是萬能且強大的想象所投射而出的需求幻想。
  
  人在成長為真實自我的過程中,勢必會有與他人期待不同的時候。也可能和主流認同的價值相違背。如果我們隻關注如何達成外在環境的要求,那麽我們的內心真實聲音,就很容易被消音,也會越來越微弱。如此,內心支持自己的力量也就無法強壯起來。當麵臨必須要有所選擇的時刻,我們便會因為內在的軟弱無力及巨大的不安及恐懼而背棄自己的聲音,“選擇”順應外界。
  
  然而,就算我們順應了外界,認同他人的意見及價值觀,這也仍是一種“選擇”。這一份選擇也是出於自己的意念。那麽,這份選擇的後果便仍是自己需要承擔的。而不應該成為在委屈不滿時,怪罪他人的借口。
  
  所有的決定不論是順應他人或尊重自己,不論是保守不動或是冒險突破,不論是向左向右,你都做了“選擇”。所以沒有什麽情況,能讓我們完完全全將責任歸咎於他人。
  
  如果回避了麵對自己的選擇,否認自己也有需要負責的部分,我們便會進入“受害者模式”,一直尋找我們可以控訴及怪罪的對象,進而把自己需負責的部分掩藏及合理化,把自己“正確化”及“無辜化”。
  
  這種否認自己有選擇權的認知,能讓我們一直處於“不需為自己生命負責任”的位置上,隻要我們重複聲明:“當初都是你要我……”“當初都是你說……我才……”“當初我沒有想太多,都是聽你的……”放棄為自己思考,回避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一旦有所不滿或不符合期待,我們勢必會找到代罪羔羊,來指責及控訴。
  
  但他人又豈會甘心樂意地接受指責及控訴?
  
  可想而知,我們的生命中會充滿混亂的情緒糾結,在相互控訴及指責中烏煙瘴氣,也進入一種各說各有理,卻無法對焦的不良互動中。
  
  生命的方向,是要讓我們學會如何做選擇,有益於自己,成就自己,而不是找到他人來怪罪及負責。
  
  我們無法如此要求他人,來背負我們的生命責任;如同他人無法要求我們,來背負他的生命責任。當你一廂情願地想解救他人的生命處境,在這段關係中,恐怕已進入“拯救情結”的漩渦。
  
  拯救者,以為自己是超人、是強者,可以拯救人避免失落及痛苦的生命處境,而忽略自己的有限性及不可承擔之處。不僅混亂了人我關係的界線,也漠視了對方的能力及自我責任,自顧自地認為自己有責任讓對方開心及滿足。
  
  然而,不出多久,“拯救情結”就會讓關係更加混亂,情感糾結拉扯,還有理不清的沉重壓力,累積到最後會是茫然不知該如何的無助感及疲憊感。
  
  所以,沒有人真的可以為另一個人的生命負起全責。當一個人傾向否認自己有所選擇時,也回避了自己對生命處境的選擇責任,沒有人可以始終存在,為其背負罪魁禍首的罪名。
  
  在成長過程中,我們都需要認清,自己人生這一趟,走到最後一刻,真正能負責的,也給予交代的,隻有自己。 這篇關於當你有很多夢想,但不敢選擇的時候該怎麽辦?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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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8年02月20日,歸檔到目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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