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你是同性戀為何還娶我?

Jan09

  小月和老公結婚半年後,感覺他有些異樣。

  按說兩個人新婚,應該屬於狂熱階段,不說他對床上的事兒迫不及待,也不該不冷不熱的啊?

  為什麽老公對自己的身體不感興趣呢?即使完事了,也會靦腆得像個小男生,特別不好意思。怪,男人對一個裸體女人彬彬有禮,小月還是頭一回見。回想從相識到結婚,老公對自己被動的態度,總感覺有些不對勁兒。問題發生在哪裏呢?

  是自己沒有魅力?可上街,明明回頭率很高,即使淋浴,也會招來同性嫉妒的眼神。對女人,她天生敏感。從小就生活在羨慕的眼神裏,女人那種酸性的氣息她太熟悉了。

  是丈夫那方麵有問題?好象也不是。唉,反正就是不協調,親密裏有生疏。

  老公喜歡上網。小月不反對,也不攔著,對老公也是一百個放心。他是個文化人兒,喜歡吟詩弄個風花雪月的景兒什麽的。小月想,既然自己和他在情調上搭不上對子,那就滿足一下他的精神需求,也算彌補一下他的空虛吧。雖說自己也是大學畢業,但畢竟兩人的愛好略有差異,哎,算了,就隨他去吧。隻要他感情專一就行,小月安慰著自己。

  一天晚上,老公接了家裏一個電話,說母親心髒病突發,慌慌張張就要走。從來沒見過老公慌神的樣子,她有些心疼,趕緊說:“等我一下,我換好衣服和你一塊兒去。”老公語無倫次地說:“來不及了,我先去看看,你收拾完了再去吧。”話剛落地,人已飛奔出去了。

  小月飛快地穿好衣服。臨走,發現老公的電腦還開著,於是過去準備關閉。

  但,卻意外地發現老公的QQ上有纏綿的話語。她瞪大了眼睛……

  對話中,兩個人似乎很痛苦,對方說和他已很久沒有了,很想很想他。想和他見一麵。老公說,和小月結婚後,頻繁見麵不好。現在還不想離婚,不想對不起妻子,但也放不下他。如果今生不能在一起,我們就在精神上互相依賴吧。對方又說,不見麵太壓抑了,我做不到。與其這麽痛苦,不如自殺,早死早解脫。看樣子,丈夫還在勸:給我點時間好麽?如果小月主動提出分手,我提出離婚不會傷害到她。你看,我和你的愛是純潔的。不是麽?不是麽?如果你真愛我,就不要在乎形式,隻要我們心裏有對方就行了。

  滾燙的文字燒灼著小月的心,她用顫抖的手點開傳過來的照片,老公和那個人身體交纏在一起的姿態,讓她頓時心涼,呆坐在椅子上。

  照片上的那個人是個男的,男的!做夢也想不到,自己的丈夫竟然會是一個同性戀!GAY,GAY,為什麽?這是為什麽?

  那個人她認識,是老公的大學同學,和他們的關係也很密切。對方也是結了婚的人,性格比較外向。第一次見麵,老公互相介紹時,她還有些心動。心想,老公也是這樣痛快的性格就好了。回去和媽媽一說,老媽說,快言快語容易得罪人,太招風。內向有什麽不好?沉穩,可靠。就你這毛毛糙糙的性格,跟個穩重的人我才放心。

  現在想一想,難怪老公隻要有他在場就很亢奮。當時,她還以為老公是愛在同學麵前炫耀呢。可笑。

  疏忽。原來他們在大學時就已經……

  自己可真傻,還想給他生個孩子呢。老公啊老公,既然你是一個同性戀,為什麽還要隱瞞真相和我結婚?難道你對我的感情都是偽裝的?你要同性戀,為什麽要犧牲我、用婚姻來掩蓋!

  她不歧視同性戀,也知道人之戀情,各有所好,性取向很難改變,正如相信自己不可能去愛一個女人一樣。隻是沒想到,彼此都結婚了,他們還在藕斷絲連!她不懂,真的不懂,老公竟然如此多情、情感如此豐富。雙性戀?就是說,同時愛著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魚和熊掌都無法割舍。家裏,有一個合法的異性妻子;外麵,有一個同性的戀人在暗箱操作!

  媽媽你真的放心?媽媽呀媽媽,你一輩子看人很準,但你怎會想到女婿會是一個愛著另一個男人的同性戀!

  小月的心很亂。一次次的權衡,又一次次地否定。

  唉,眼不見心不煩,原以為兩個人生活得很幸福。老公外表紳士,性情謙和,對自己體貼,工作體麵,姥姥親,舅舅愛的,連同事也不會說個不字。她相信自己是愛著老公的。如果不愛,當初有那麽多誘人的伴侶選擇,自己怎麽會不屑一顧?

  可是,現在……

  原諒了他?雖說自己沒得到百分百的愛,但畢竟他沒去找別的女人。不都說女人才是女人的情敵嗎?情敵是男的不比女的更好?不行。絕對不行。愛是自私的,排他的,同性之間的戀就不是愛情了?雖說法律不容許,可事實存在呀。小月呀小月,你怎麽忍心枕邊人眷戀著另一個人,哪怕他愛著同類!

  要不和他談談?讓他們一刀兩斷?好象難度很大。以他們的交情,遠比自己的戀期長,關係很難清理幹淨。

  怎麽辦?怎麽辦?同性戀人出軌,是不是出軌?如果肉體不糾纏,精神出軌就不是出軌了嗎?

  現在,人們對同性戀好象寬容多了。雖說“同性排斥,異性相吸”是自然規律,人們以此為根基,一夫一妻地生活著,但是,當身邊出現同性戀者,人們不會大驚小怪了。有人說,同性戀是一種與眾不同的生活方式、一種性取向的自由選擇,不應橫加指責。但牽涉到婚姻,我們會發現,迫於父母傳宗接代傳統觀念的壓力,與異性結婚,卻無法割舍同性戀情的人不在少數。不少同性戀者表麵過著與常人無異的生活,暗地裏又有著不為人知的一麵,他(她)們或有著固定的同性伴侶、或不斷更換著同性對象、或壓抑著生理需求,基於社會、家庭等方麵的原因隱瞞真實的性取向,以此來維持感情關係。如果同性戀出軌,是否也要擔負責任?還有人說,同性戀是艾滋病的高發人群,如果將其病傳染給配偶,對他(她)公平嗎?當你發現自己的合法竟然是同性戀,這可否是情感的欺騙和出軌?如果同性戀介入了合法家庭,那麽家庭還會穩定嗎?再問,同性戀是否算犯罪?是否不道德?是否有疾病?是否屬於異常?別回避,不管讚同還是反對,這個現象客觀存在著,你來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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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9日,歸檔到目錄經典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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