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搜集:生命中的那些證證

Jan09

  證書,再最熟悉不過了。打從娘胎還沒成型的時候,我們就開始需要證件了:準生證,接著上了學得有學生證,再到大學的話,還要許多證……接著踏上社會,在外地工作得有暫住證,失業了還得有失業證……一直到你生命的盡頭,還有個死亡證……這其中不乏有一些讓人氣憤、噴飯的證件(明)。比如公民首先要自證無罪(無犯罪證明);除了公民要自證無罪之外,還要自證生存、單身等;光計劃生育政策一項國人就需要辦非常多的證。
  
  在美國,人一出生就有了一個社保號,這是美國政府鑒別公民身份的最重要依據。憑著這個社保號可以走遍美國,而不需要辦理各種的“邊防證”、“居住證”等,堪稱“一號通”。同時,也憑著它領取政府的各項救濟。不光是美國,在很多國家都不需要辦理這麽多證件。
  
  有人的地方就有漿糊,有漿糊的地方就有證件!
  
  大夥要辦的證件多,於是就滋生出特有的產業。在公交車站、廁所、樹幹、欄杆、天橋、地麵等公共場所位置,均有“:×××”的鮮明廣告。這些大部分是假證件,涉嫌違法。這也就凸顯了難。此外,政府大廳或辦事機構裏麵專門有一群以為謀生手段的人。他們不是公務員,但跟公務員熟悉。平民百姓看不懂政府的文書,也抱怨要來來回回多個部門跑繁瑣,更害怕因為跟政府人員不熟被拒之門外。於是就有了專門從事的生存空間。
  
  人到神州一遭,光身上貼的標簽就達80個,不知是難為了政府還是難為了我們?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我們的政府是拿“證件”作為重要的管理工具,並成了“是非黑白”的評價標準,“證件”原本的鑒別功能已被人忽視。
  
  家庭婚姻類
  
  1、“準生證”。當人還在娘胎裏沒成型的時候,父母就要開始為他們準備“準生證”。(中國人在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指引下,人的出生權利都被嚴重限製。沒有一紙證明,你降臨到這個世上就是非法。沒有戶口,找不到組織,上不了學。)
  
  2、“初婚初育證”。與準生證栓在一起的是夫妻雙方的初婚初育證。
  
  3、“婚檢證”。法律明文規定,結婚之前要進行婚檢。於是就有了“婚檢證”,證明已經過婚檢,並合格。
  
  4、“妊娠診斷證”。每一對新人在即將為人父為人母的時刻都非常興奮,興奮之餘別忘了去醫院進行妊娠診斷,更別忘了辦理“妊娠診斷證”。
  
  5、“出生證”。孩子在醫院出生之後,“準生證”就更換為“出生醫學證明”(簡稱“出生證”)。(別看就是一張醫院,還不是政府機構,開出的醫學證明,但對於你以後的發展非常關鍵。如你出國的時候就需要出生證明)
  
  6、“計劃生育證”。孩子出生之前,父母還得辦理“計劃生育證”。這一紙證明就是政府給了一個計劃生育體製內的生孩子的指標。
  
  7、“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如果父母不是在戶口所在地生育孩子,很不幸,還要辦理一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
  
  8、“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假如你的孩子是獨生子女,那麽恭喜你們了,你們可以去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9、“預防接種證”。我們生活在一個極度危險的世界裏頭,自身的免疫係統功能有限,所得得接受智慧的結晶——疫苗注射。從出生開始注射的疫苗需要辦理“預防接種證”。有了“預防接種證”之後,才可以注射各式各樣的疫苗。
  
  10、“健康證”。當你參加工作之時,根據參加不同行業的要求,需要辦理“健康證”。“健康證”一般由地方的防疫機構辦理,而且不能異地流通。“健康證”一般表示身體無重大傳染病之類的,但不包括心理疾病。
  
  你以為你不說話就不能發個證給你了?
  
  11、“結婚證”。長大成家了,找個伴侶結婚。這就需要辦理“結婚證”。如今辦理“結婚證”相對簡單了,隻需要兩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不需要單位開具“未婚證明”等。結婚證9元,全國統一價!
  
  12、“涉外婚姻證明”。若你的配偶是外籍友好人士,那你們結婚之後還需要辦理“涉外婚姻證明”以示你的配偶不是本土的。
  
  13、“新婚培訓證”。新婚夫婦應攜帶有關的證件到有關部門去參加新婚培訓,並且辦理“新婚培訓證”。
  
  14、“婚育培訓合格證”。參加新婚培訓之後,經過象征性的考試,辦理“婚育培訓合格證”、
  
  15、“計劃生育保健服務證”。憑這個證可以享受孕前優生檢測和孕期跟蹤服務----這是官方的說法。
  
  16、“節育證”,又稱“上環證”。這是計劃生育體製內的避孕節育證明,有時候也是為了二胎孩子間隔的需要。
  
  17、“離婚證”。人與人相處比較艱難,所以有結婚的人,同時也有離婚的人。你自己聲明離婚不算,要去民政機構辦理“離婚證”才行。辦理離婚證的成本遠高於結婚證,一般是22元~幾百不等。
  
  18、“單身證明”。某些部門為了有些遏製重婚現象,就想出這招。你想結婚?得先辦理“單身證明”!
  
  19、“領養證”。汶川大地震留下很多孤兒。社會上很多熱心的人想領養。在領養之前你要看看法條看是否符合條件,並且要辦理“領養證”。
  
  20、“未婚證”。去外地務工的人,你聲明自己未婚不算,要政府開出的證明才行。於是就要到公安機關辦理“未婚證”。同等效力的還有“婚育證明”。
  
  21、“生存證明”。政府為了對付某些惡意片區養老金的人要老人辦理“生存證明”,有了這個證明,你才是活著。
  
  22、“火化證”和“安葬證”。現在推廣火化,要“火化證”和“安葬證”。
  
  23、“死亡證”。在中國遊走了一周,覺得累了,也不耐煩了。人老了,壽終正寢。即使這樣,還不消停。人死了,要辦“死亡證”。
  
  24、“養老保險證”退休之後,不用參加工作了。在繳納了足夠的社保金之後你可以領取養老金。但前提是你辦理了“養老保險證”。
  
  身份類
  
  25、“戶口本”。在經曆過出生一大堆證件的折騰下,終於可以確認孩子的出生沒有危害到國家。現在就應該去公安局辦理“戶籍證明”。(這是人一生第一張最具分量的證明,是後麵所有證件的基礎。沒有它,你在中國寸步難行。)
  
  26、“身份證”。當滿16周歲時,就需要辦理“身份證”了。“身份證”是公民證明,也是人一生第二張最具分量的證明。在很多情況下,身份證可以替代戶籍證明單獨使用。
  
  27、“三僑生證明”。如果你是“三僑生”,那恭喜你,你可以在高考中加15分。前提是你必須辦理“三僑生證明”。三僑生是指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
  
  28、“軍人證”。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保家衛國。光榮入伍後,要辦理“軍人證”。
  
  29、“團員證”。從初中開始,共青團就開始選撥優秀的學生作為發展對象。加入共青團之後就有了“團員證”,直到28周歲自動退團。
  
  30、“黨員證”。為了在考公務員和進事業單位、國企等單位的時候有優勢,很多人熱衷於入黨。入黨就要辦理“黨員證”。
  
  31、“公務員證”。這個東西好像不能辦理,隻能核發。有了這證,你就是“雄赳赳氣昂昂”的公務員了。
  
  32、“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光嘴巴上說你是海歸,沒人信,你得出示“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這個證明一般是由我國駐外使館出具,首先肯定了你是留學人員,其次在外國的正規大學完成學業並獲得正式的學位。
  
  33、“老人證”。當人老了(滿60周歲),為了享受各種優惠措施,最好辦理一個“老人優待證”。有了老人優待證,在廣州坐公車渡輪免費、地鐵半價。當然,一般情況要本地戶口才能辦理,外來人口不能辦。
  
  34、“殘疾證”。人有旦夕禍福,先天或後天造成了身體的殘疾,得辦理“殘疾證”。有了“殘疾證”可以享受到一些優惠措施。“殘疾證”一般情況下全國通用。
  
  35、“無犯罪證明”。假如一天想到廣交會去擴展業務,進去之前你還得去公安機關辦理“無犯罪證明”,美其名曰是為了反恐需要。
  
  36、“離休證”和“退休證”。終於都熬到退休年齡了,退出工作崗位要辦理“退休證”。如果你還是離休人員,就要辦理“離休證”。
  
  表現好的呢,就給發個帥哥美女證!
  
  學習、工作類
  
  37、“學生證”。幼兒教育結束後就接受9年義務教育。一踏進校門之後,要辦理“學生證”。“學生證”代表著你還是學生身份,最長的莫過於從小學到博士階段都在脖子上掛著一張學生證。有“學生證”一般能享受到優惠政策,比如看電影、逛公園等票價打折等,但隻限於23周歲的學生。
  
  38、“畢業證”。每完成一個階段的學業,都要辦理一張“畢業證”。小學、初中、中專、高中、大專、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9、“學位證”。從本科開始又有了學位授予製度,本科、碩士、博士畢業後,一般情況你都可以授予“學位證”,包括學士、碩士、博士等學位。
  
  40、“報到證”。又稱“派遣證”,由省級就業指導機構簽發給大學畢業生,用人單位接轉畢業生人事檔案、戶口的有效憑證。你不是大學生,你沒有“報到證”。
  
  41、“在讀證明”。這是證明還是學生身份,主要出具單位是學校,用途可能是為了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或者其他。
  
  42、“貸款證明”。家境不太寬鬆的家庭在供子女讀大學都會盡量申請助學貸款。完成學業之偶畢業證和學位證就被押在學校,但找工作得用。於是就必須辦理“貸款證明”,證明未償還貸款,畢業證見被抵押。
  
  43、“借書證”。去圖書館或在圖書館借書,還得辦理“借書證”(或稱“圖書證”)。
  
  44、“英語四六級證”。在有些高校,如果你的英語過不了四級、六級就不能拿到畢業證、學位證。所以學生又開始拚命學外語考級。通過了就有“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
  
  45、“上崗證”。從學校光榮畢業後,拿了一大堆證參加工作。參加工作得辦理“上崗證”。
  
  46、“職業資格證”。參加工作之前你要找工作,即使你是大學生國家也不給分配了。應聘工作時單位要看你的“職業資格證”、“職稱職級證”等。
  
  47、“工作證”。有了“上崗證”之後,還得辦理“工作證”,代表你是工作一族,不再是學生。
  
  48、“從業資格證”。如果你謀到一份在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的差事,就需要辦“銀行從業資格證”、“保險從業資格證”、“證券從業資格證”。
  
  49、“執業資格證”。或者你對某些行業感興趣,比如想從事律師、會計、精算、醫生等,那還得考“律師資格證”、“會計證”、“精算師”、“醫生執業證”證書等。
  
  50、“教師資格證”。如果你想當老師,不是拿根粉筆在黑板上指點江山就可以,還得去考個“教師資格證”。
  
  51、“社保證”。參加工作後,被強製納入國家的保障係統,這就要辦理“社保證”。
  
  52、“下崗證”。國企改革了,人員分流了,可能就下崗了。下崗後還要辦理“下崗證”。
  
  53、“失業證”。可能你沒有那麽幸運熬到退休,中途就失業了。為了領取失業保險金,你還得辦理“失業證”。
  
  54、“離職證明”。可能是為了社保局退社保費或另謀新職等需辦理“離職證明”。
  
  55、“汽車駕駛證”。房子可能在郊區,地鐵不通,上個班要倒幾次車,隻能買車。買車之前要辦理“汽車駕駛證”,就是你有資格駕駛某種車了,夠技術條件了。
  
  遷徙、旅行類
  
  56、“護照”。很多人想出國見見世麵,或者去留學。去之前得辦“護照”簽證。這是代表國家允許你可以走出國門了。
  
  57、“邊境證”。出國就會越過邊境。越過邊境就需要辦理“邊境證”。表示你可以越過邊境了。
  
  58、“港澳通行證”。去一下香港、澳門等已經回歸祖國懷抱的地區吧,手續卻一點都不比去國外簡單。去之前你要辦理“港澳通行證”,並且還要“簽證”。
  
  59、“赴台同意書”、“在職證明”。去台灣比去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都要複雜、麻煩,要辦理“護照”的同時,還要出示身份證、學曆證、駕駛證、戶口本、港澳通行證等諸多證件,同時還需要單位開具的“赴台同意書”和“在職單位證明”。
  
  60、“居住證”和“暫住證”。有時候出國可能比走出自己的城市要容易一些。現在去國內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就要辦“居住證”,以前管叫“暫住證”。這代表著在國家不允許遷徙自由之後,你到另外一個城市隻能“暫住”,不能“長住”。
  
  61、“特區邊防證”。改革開放就有了經濟特區;特區經濟好,很多人希望過去工作。去之前你要辦理“特區邊防證”,不然不給你進去。
  
  62、“外出務工證”。出外務工不是你背著行李搭上火車,找到企業起早摸黑上班就夠了。至少兜裏得揣著“外出務工證”,不然會被遣返。
  
  這個證我想大家都有吧?
  
  財產相關
  
  63、“房產證”和“土地證”。家庭開始龐大起來,再也不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情形了。成員多了,必然就要更大麵積的房子。買房子,就需要辦理“房產證”、“土地證”。
  
  64、“房屋他項權證”。在用房子抵押向銀行貸款時,由房管部門核發,銀行持有的權利證明。
  
  65、“國有土地使用證”。你在城市買了房,就必須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因此城市建設用地屬於國有土地。
  
  66、“土地使用證”和“契稅證”。房子買好了還要辦理幾張證“土地使用證、契稅證”。
  
  67、“行駛證”。車買好後,你要給車辦理“行駛證”。沒有這個證,你的車還不給上路。
  
  68、“養路費證”。在燃油稅沒實行前,對機動車還是需要繳納養路費的。繳納養路費就是辦理“養路費證”的過程。辦理了此證,你才可以使用國家公路。
  
  69、“營運證”。除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生活自用貨車和非營運性小轎車外,從事道路客貨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辦理“營運證”。
  
  70、“營業執照”。終於有一天,你不想朝九晚五打卡上班,想自己做老板了。做老板前你要去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71、“經營許可證”。有了營業執照還不夠,你還得辦理所屬行業的“經營許可證”。
  
  72、“稅務登記證”。有了政府許可你營業後,得做光榮的納稅人。就得辦理“稅務登記證”。
  
  73、“衛生許可證”。世界是普遍聯係的,衛生部門尤其懂得這個道理。你一個人幹淨不叫幹淨,一群人幹淨才叫幹淨。所以你得辦理“衛生許可證”。
  
  74、“消防許可證”。企業的經營場合關係著不特定人和財產的安全,所以必須得到消防部門的批準和驗收,這就需要辦理“消防許可證”。
  
  75、“收入證明”。辦理信用卡的時候,先開具“收入證明”,以證明你有償款能力。
  
  76、“貧困證明”。在大學要申請助學貸款、助學金或者其他用途,就得先去征政府機構辦理“貧困證明”。
  
  說你呢,回帖打“…………”那個!
  
  其他類
  
  77、“獻血證”。當你愛心膨脹出去獻血之後,有關部門就給你辦一張“獻血證”,記載著×年×月×日,×××在××地方獻了多少(毫)升的血,血型為×型。
  
  78、“遊泳證”。隻有在你的身份確認、經過了相關的體檢之後,才能辦“遊泳證”。擁有了這個證明之後,你才能去遊泳,不然你會被趕上岸,嚴重時候可能是犯罪。
  
  79、“氣象證明”。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時候,可能對方會要求出具“氣象證明”,以證明不是人為的。這就需要去氣象部門辦理“氣象證明”,而且收費相當不低。
  
  80、“寵物證”。人與人之間是隔膜的,人與動物之間可能更容易融洽。但養寵物前,要辦理“寵物證”。關鍵這個“寵物證”還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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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9日,歸檔到目錄搞笑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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