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不需要“有條件”

Jan08

這是一篇有關於快樂不需要“有條件”的文章,由收集整理,希望快樂不需要“有條件”能幫助到您

快樂幸福,樂不需要“有條件”

  心理學家馬修·傑波博士說:“快樂純粹是自發的,它的產生不是由於事物,而是由於不受環境拘束的個人舉動所產生的觀念、想像與態度。”
  對於日常生活中使我們不快樂的那些瑣事與環境,我們可以由思考做個簡單的決定,使我們感到快樂,這就是:大部分時間想著愉悅的思想。對於煩惱、小挫折,我們很可能慣性地表現出暴躁、不滿、懊悔與不安;這樣的反應我們已經“練習”了很久,所以成了一種習慣。這種不快樂反應的產生,大部分是由於我們把它解釋為“對自尊的打擊”等這類原因所造成的:司機沒有必要衝著我們按喇叭;我們講話時某位人士沒注意聽甚至插嘴打斷我們;認為某人能夠幫助我們而事實竟不然。甚至個人對於事情的解釋結果,也會傷了我們的自尊:我們要搭的公共汽車竟然遲開;我們計劃要打高爾夫球,結果下起雨來;我們急著趕搭飛機,結果交通阻塞。這樣我們的反應是生氣、懊悔、自憐或“悶悶不樂”。
  不快樂的人最普遍的原因,是他們企圖照著受阻的計劃生活,目前他們不是在生活,也不是在享受人生,他們是在等待將來發生的事情。他們以為他們結婚以後,他們找到好職業以後,他們買下房子以後,孩子們完成大學教育以後,某項事業成就之後,贏得勝利之後,他們將會更快樂;無可避免地,他們失望了。快樂是一種心理的習慣,是一種心理的態度,目前不練習這個習慣,不培養這個態度,將來就永遠不會體驗到。
  快樂不是在解決外在問題的條件下產生的。一個問題解決了,另外一個問題還會接踵而來,生活就是一連串的問題。如果要快樂,現在就必須快樂起來,不要“有條件”地快樂。
  為了獲得真正的快樂,千萬不要為自己的快樂製定條件。
  別說:“隻要我賺到一萬元,我就開心了。”
  別說:“我隻要搭上往巴黎、羅馬、維也納的飛機,就快樂了。”
  別說:“我到60歲退休的時候,隻要在躺椅上曬曬太陽,就快樂了。”
  生活中的快樂,不應該有條件。
  不論你是百萬富翁或是窮光蛋,每一天都應該有一個基本的目標,就是衷心喜悅地享受生活。患得患失的百萬富翁會對自己說:“有人會偷走我的錢,然後就沒有人理睬我了。”意誌堅強的窮光蛋卻會對自己說:“債主在街上追我的時候,我正好可以運動一下。”
  不要愚弄你自己,如果你真的想要得到生活的樂趣,你能夠找到,但要有一個先決條件:你必須有這份福氣消受。
  有許多無福消受生活樂趣的人,他們在功成名就之後,非但不能鬆弛,反而更趨緊張。在他們心目中,似乎老是受到追逐——疾病、訴訟、意外、賦稅,甚至還包括了親戚的糾纏。直到再度嚐到衷心希望的失敗滋味以前,他們無法鬆弛心神。學習追求快樂,而非痛苦;他們尊崇快樂的效力,因而產生自我的價值感。
  生活樂趣應從微小事物中去尋求:美味的食物、真誠的友誼、和煦的陽光、歡愉的微笑。
  莎士比亞在《奧賽羅》一劇中寫道:“快樂和行動,使得時間變短了。”不論時間的長短,讓你的時間充滿愉悅的鈴聲。對於認為快樂並非生活中一部分的人應該一笑置之,因為他們是無知的一群;但是你也要原諒他們,因為他們不像你這麽睿智聰明。
  快樂是真實的,是內發的,除非獲得你的允許,沒有人能夠令你苦惱。
  你每天都應該記住:快樂是你贈送給自己的禮物,不是聖誕節的點綴,而是整年的喜悅。
  快樂本來就出自人的心靈和身體組織。我們快樂的時候,可以想得更好,幹得更好,感覺得更好,身體也更健康,甚至肉體感覺都變得更靈敏。一項研究發現,人在快樂的思維中,視覺、味覺、嗅覺和聽覺都更靈敏,觸覺也更細微。人進入快樂的思維或看到愉快的景象,視力立即得到改進;人在快樂的思維中記憶大大增強,心情也輕鬆;精神醫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這篇關於快樂不需要“有條件”的文章,11i到此已經介紹完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1i部分文章為網絡轉載,部分出處不明,如果有相關文章無意侵犯閣下之權益,希望來信說明!


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人生感悟
相關的標簽:快樂幸福 快樂不需要“有條件”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