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遠的距離最適合做情人?

Jan08

  前段時間,我一朋友鬧婚外戀,老婆和情人兩頭夾攻,好好的一個男人,變得憔悴不堪。幾個朋友看他這段時間也可憐,就相約去一家酒店喝酒,酒醉之際,他邊搖頭邊用引用《一聲歎息》中梁亞洲的那句話,“聽我說句話,肺腑之言,千萬千萬別走到我這步,她就是一仙女兒,你也得忍了。再說世上哪有仙女兒啊。”

  朋友中也有狐悲之徒,他們都在互相介紹經驗,怎樣才能做到萬無一失。有人說,找情人千萬不要辦公室戀情,盡量不要同城戀。因為隻要不是一夜情,有感情的情人,都會千方百計找機會呆在一起,不單單是為了性。“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情人約會,都有癮。象煙癮、酒癮和毒癮一樣,想戒也戒不得。

  我抿了一口酒,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多遠的距離,最適合做情人。

  首先,距離不能太近。最好不同地區,更不能同城。空間距離應該在三百公裏以上,因為按照現代交通工具的速度,三百公裏的距離要兩個小時左右,一天的時間有點緊張。路上就要四五個小時,見一次有點累,累了就會煩,不會常見。見麵少了,雙方的缺點就得不到充分暴露,就會保持好感和新鮮。這樣的戀情就會長久一點,也會給雙方留下回旋的餘地。

  其次,距離也不能太遠。如果一個在福州,一個在新疆,相距萬裏之遙,即使飛機,也要好長的時間,好多的開銷。如果見一次,相當的不易,時間長了,情意就淡了。情人之間,情淡了,結局是什麽,我想大家都會明白,大約就是相忘於江湖了。

  那麽,最佳的空間距離是多遠才適合做情人呢?書癡的觀點是1000公裏左右最適宜。各位博友們,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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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1i發表於 2014年01月08日,歸檔到目錄戀愛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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